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1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歌词曲谱] 南明区普法歌曲《明明之歌》歌词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万

帖子

6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66733

荣誉管理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31 14:4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贵州省首个“普法使者”卡通形象于2013年5月在我区问世以来,兰花娃“明明”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喜爱。为了让“明明”的形象更加鲜活,打造我区法治文化标志性作品,南明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明区司法局于2014年5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普法歌曲《明明之歌》歌词。此次征集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截止征集活动结束,共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征作品53余件,在此对所有参加歌词创作的作者和大力支持我区普法歌曲征集活动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征集活动已结束,经评审组认真、客观、公正的评选和审议,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一等奖获奖作品黎强(重庆)作词的《明明之歌》最终被评选为南明区普法歌曲歌词。现将征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任何疑问,即日起7日内可致电0851-5293148咨询,联系人:邹才文。

  一等奖(1名):

       明明之歌

   作词:黎强(重庆)

  街道社区是我的舞台,

  大街小巷有我的身影。

  宣传法律,我最活泼,

  弘扬法治,我最积极。

  啊,我是普法的使者,

  为南明带来祥和安宁。

  千家万户是我的追求,

  城市乡村有我的足迹。

  学法懂法,我来宣讲,

  知法守法,我来传播。

  啊,我是普法的代言,

  为南明带来和谐安康。

  啊,我是普法的使者,

  与法治文化结伴同行。

  啊,我是普法的代言,

  让法制春风吹遍南明。

  二等奖(2名):

  (1)《明明之歌》,作词:孙华(江苏);

  (2)《普法使者人人夸》,作词:殷德平(江苏)。

  三等奖(3名):

  (1)《明明进万家》,作词:田韶华(河北);

  (2)《明明之歌》,作词:黎强(重庆),作曲:高万滨(黑龙江);

  (3)《南明兰花魂》,作词:欧长虹(贵州),作曲:喻克家(贵州)。

                                                         南明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禁止复制,征集码头版权www.zhengjimt.com
禁止复制,征集码头版权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2-1 07:25 , Processed in 0.492293 second(s), 3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