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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集邮周标识(logo)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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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4 17:0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更好地宣传集邮文化、推广集邮文化品牌、助力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建设,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拟在每年8月举办全国集邮周活动。

一、设计要求

1.标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元素:

中文名称:集邮周

英文名称:PHILATELIC WEEK

2.图标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反映集邮文化特色;画面要求简洁大气,色彩明快。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于形,形意结合,富有时代感,视觉吸引力和艺术感染力强,易于辨识、制作和缩小放大;

3.设计方案以电脑制图为宜,需保留300dpi分辨率的原文件。图标应适用于作为网站logo、宣传品logo等用途;

4.提供设计成品,并提供设计释义。释义要求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在200字以内。

5.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请保留原始稿以便调用。不得对他人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文本构成侵权(如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等)。若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二、征集时间

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4月5日晚上12点截止。

三、提交方式

电子稿内容发送至电子信箱:xiachunqiang@aliyun.com

联系电话010-68856276.

如采用绘画稿,请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北二楼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李志勇收 邮编:100083.

四、评审方式

邀请专家组成评选组,按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选。评选结果将在中国集邮报公布。

五、奖项设置

由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选定5幅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在其中选出1幅作品用于集邮周。

六、相关说明

1.入选奖和优秀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所有。

2.提交至邮箱的作品需输出JPG格式,大小不小于3M,作品原稿格式不限,但不小于5M。

3.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4.参加活动者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启事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启事由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人:李志勇,联系电话:010-82332288转816。


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DA2ODU5Nw==&mid=406739803&idx=3&sn=93a1864f14cd94c595279a20e5ed8ab4&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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