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美术馆位于晋中市北部新城广安街南侧,科技馆的东侧,新建北路市博物馆西侧,晋商公园北侧。同晋中市图书馆为同一建筑,美术馆为一层。晋中市美术馆建成后将成为全市人民书法绘画、雕塑作品交流、学习研究和休闲中心。
为深入宣传美术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晋中市美术馆标志(LOGO)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晋中市美术馆馆标,使用范围:信封、信纸、纸杯、名片、书签、请柬、文件夹、门面、工作服、礼品袋、出版物、美术馆指示牌、工作胸牌、美术馆网站等。
二、主办单位:晋中市文化局、山西山大艺典装饰有限公司
三、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内外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和历史积淀,紧扣图书馆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并标注“晋中市美术馆”字样。
2、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体现晋中市美术馆历史文化渊源和发展理念,同时易于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具有良好的视觉识别性。
3、标志部分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3个延展使用部分体现在一张设计稿中。
4、提供创意阐述(500字以内)。
5、应征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作品应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并确保任何第三方不会因知识产权等权利向征集人主张权利。
6、应征作品需提供彩色稿件(附色标说明)、黑白稿件及文字说明各一份(A4纸型);
7、应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稿(文件后缀名格式为ai、cdr,不能用矢量方式表达的图形按jpg格式以最高精度模式保存,文件尺寸为300mm×300mm)。
8、应征者需另附个人或团体资料(包括参与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项)。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
六、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最终被采用的作品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1、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
2、二等奖3个,奖金1000元。
3、三等奖5个,奖金500元
七、法律保护
1、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版权、使用权归晋中市美术馆所有,双方签订正式的版权转让协议。作者不得将其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也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转让,否则,应征者承担全部违约责。
2、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已发放报酬如数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稿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4、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对参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修改、综合处理。
5、征集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应征办法
应征者可以电子邮件、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参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纺织街1号(请在信封上注明“馆标征集”字样)
邮编:030024
联系人:武贝贝
电子邮件:sxsdyd@163.com
咨询电话:13485303327
九、揭标公示
最终结果主办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
附件: 晋中市美术馆建筑设计效果图
晋中市文化局
山西山大艺典装饰有限公司
附件:
图1:晋中市图书馆(美术馆)建筑设计效果图
图2:建筑角度一
图3:建筑角度二
http://www.jzsrd.com/html/main/col93/2016-04/29/2016042918233038616087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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