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国力量、传播中国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阿克苏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阿克苏市将举办首届公益广告大赛,通过广告创意视角、互联网平台、全媒体手段,宣扬发挥榜样表率带头作用,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提供道德支撑、营造文化氛围。
活动目的 以阿克苏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征集一批反映现实生活、关注公共利益、弘扬社会正能量、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文明生活方式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国力量、传播中国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筑牢各族群众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强的干劲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思想基础。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阶段:5月11日至5月30日 展播投票阶段:5月31日至6月10日 专家终评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 公示评议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 表彰奖励阶段:6月下旬
参与对象 凡在阿克苏市范围内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分为平面类、影视类、广播类。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投稿作品进行审核筛查;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将筛选的作品在阿克苏市电视台、广播电台、阿克苏市零距离等新闻媒体进行展播展示,面向社会大众进行网上投票,网上投票数占评比的30%; 3、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参与网上投票作品进行最终评定(专家评委意见占评比的70%),产生的获奖作品报大赛组委会审批; 4、最终评定获奖作品将在阿克苏市电视台、阿克苏市广播电台、阿克苏市零距离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
奖项设置平面类: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各800元。
影视类:一等奖1名,奖金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4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各1000元。
广播类:一等奖1名,奖金4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5名,奖金各800元。
所有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设立5个组织奖,奖金5000元,奖励组织协调工做出色的部门和单位。 知识产权约定 凡涉及侵权等问题的作品不得参加征集活动;故意抄袭或盗窃他人作品参赛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主办方免责。各组织单位应事先告知投资、制片、创作、演员等有关方面事宜,明确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相关法定权利义务。主办单位可将获奖作品作为基本素材,另行组织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活动。作品一旦入围展播展示,即认定为获授权列入阿克苏地区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主办单位拥有根据需要把各类优秀作品推荐代表阿克苏市至地区参加全地区“塔河杯”公益广告大赛及无偿提供给各类媒体刊播,进行公益宣传的权利。 作品要求及报送(一)作品要求 1、观点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道德规范,体现公共利益;切合主题、以正面宣传为主;制作严谨,创意独特,手法新颖,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表现力。 2、各参赛作者需详细填写《阿克苏市“环球杯”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右下角注明“阿克苏市‘环球杯’公益广告投稿”字样,但不得影响作品整体效果。同时,不得在画面、语音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投资人等信息。 3、影视类作品不限形式,视频拍摄、FLASH、动漫均可,视频格式为AVI、MPEG、MP4等,画面尺寸为1920*1080像素;时长3分钟以内,最短为20秒。作品前应有5秒影片倒计时或彩条(不计入影片内容实际时长)。 4、广播作品音频格式为mp3、wav等,时长60秒以内,最短为10秒;每条广告留出5秒间隔,须附广告词文稿。 5、平面广告作品采用JPG或TIF格式(漫画、农民画、剪纸贴画等均可,需扫描或拍成相片),投稿为A3幅面,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万像素(5MB),单幅作品不少于5M。作品被确定为获奖作品后,作者需向大赛组委会提供作品设计工程文件(如.psd格式文件)。
(二)作品报送 1、按照管辖权限,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参赛公益广告作品,并筛选出优秀作品于5月30日前,按照平面类、影视类、广播类分类汇总,随同投稿作者填写的《阿克苏市“环球杯”公益广告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统一上报至阿克苏市文明办,可通过U盘、DVD光盘等介质报送。各乡镇、街道、行业牵头部门(教育局、公安局、工商局、住建局、人社局、食药局、商务局、经信委)上报公益广告不少于3条(每个类别各1条),其他市直单位上报不少于1条(类别不限)。 2、使用民语创作的作品,上报时需附报汉语版。 3、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还,请各创作单位和个人自留底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耀冰 联系电话:0997-2122933,13779797090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I4MDQ2OA==&mid=2653089436&idx=1&sn=bc885292e8ac29c8bffbcc8316029e71&scene=1&srcid=0516SbiEW7L4RlGAYOg9VJ5L#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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