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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1000元 长沙民院校友会标识(Logo)征集启事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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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07:4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推动长沙民院校友文化建设,加强校友与母校的联系与交流,传递思念,留住记忆,让更多校友及时关注到母校的发展与变化,继续秉承“爱众亲仁,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现启动长沙民院校友会标识(logo)的征集活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广大校友、全体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
二、征集要求
1.校友会标识(Logo)主要使用于长沙民院校友会整体形象识别系统,总会网站、会旗、会徽、会牌、文化宣传品、返校周校园环境布置以及其他校友活动宣传等场合使用。
2.校友会标识(包含标志图案和相应文字)须融合我校校徽元素,要求构思精巧、创意新颖、个性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整体上易于识别,适于做各种延伸设计,利于进行推广应用。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1日前。
四、评选程序
1.校友总会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产生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长沙民院校友会网站及微信平台同步公布,征求广大师生、校友和各界有关人士的意见,确定获奖作品。
2.对作品获奖的作者,校友总会均将给予一定奖励。各项征集内容均设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600元;三等奖3个,奖金400元。对于征集的所有作品,校友总会将向其作者赠送学校纪念品。
五、其他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应征作品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被第三方追诉的,由应征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来稿作品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应征人在投稿时,已经明确知晓并表示同意,凡是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其相关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等)均归湖南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所有,校友总会可根据需要自行或授权他人用于学校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六、投稿方式
作者请将《长沙民院校友会标识(logo)征集表》(附后)填写完整后,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232518992@qq.com,邮件主题填写为“长沙民院校友会标识(logo)”。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804241、13808469243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民政学院
校友总会官方网站:http://www.csmy1986.com/
校友总会官方微信:长沙民院校友总会(csmyxyzh)

长沙民院校友总会
2016年7月15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9490487&ver=1&signature=1Ft58QoNDEAjyaO0u9gOPEPvFecxsd3bTEqPw2t3ZiPAHZP6Mw8pbqWN*gLAgMA4*Ydss3M8EC5W*2JNB7SEmBvs86uBUAxC4Wfn2YOohaJIAWvz*ZQQG8RWepPsZFKrLtlWHja5yIr3kh2eHEtavTjpRXJWiKs86-9BaWVL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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