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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歌赋] 300元 大化县征集诗词楹联作品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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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7 21:5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9-8 07:41 编辑

大化县征集诗词楹联作品启事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河池市的最南端,素有水电之乡、淡水养殖之乡、瑶族文化之乡、中国观赏石之乡、中国长寿之乡的美誉,境内有神奇的七百弄国家地质公园、秀美的红水河百里画廊、绮丽的库区水域天堂仙境、绝美的岩滩彩玉石、辉煌的水电工业风采、醉人的少数民族风情等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是全国岩溶生态旅游胜地、江河生态旅游示范区、中国奇石文化旅游首选地。
    为宣传展现大化的自然景观和人文风情,进一步打造“美丽大化”的品牌和形象,促进民族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特向区内外征集诗词、楹联作品。具体事项如下:
1.征集数量:古典诗词20首(以七绝、五律、小令为主)、楹联20副(单边11字以内)。
2.征稿内容:围绕赞美大化山水风光、大化观赏石创作。作品新旧不限。
3.征集对象:区内外省级以上诗词学会会员或相当于省级以上专业协会会员水平的作者。应征作者请附1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和通联地址、邮编、邮箱、手机号码等。
4.作品用途:由书法家对入选诗词、楹联作品进行书法创作,并将在2016年10月第四届大化奇石文化旅游节期间展出并收藏。
5.作品稿费:诗词、楹联作品一经采用,诗词每首付给稿费300元、楹联每副付给稿费200元,并颁发证书。
6.活动举办方对应征作品拥有各类宣传推介、出版及镌刻悬挂等权利,不再另行支付酬金。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定。
7.征集时间:本启事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止。
8.投稿邮箱:229858756@qq.com


                                                    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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