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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5000元 宁海县新闻中心网络平台LOGO设计征集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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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 08:0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宁海新闻网是浙江省最早开通的县级新闻网站之一,是宁海县新闻宣传的重要窗口,至今已有60余件新闻作品获省市新闻奖,获奖作品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县(市)级新闻网站中名列前茅,先后获得“浙江省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浙江省最具地方特色新闻网站”、“宁波市首批文明办网示范单位”和“宁波市十佳网站”等荣誉称号,是宁海最权威的门户网站。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宁海新闻网积极布局移动终端,探索融合新媒体,先后开通了宁海新闻网微博、微信客户端、“中国宁海”客户端,承办县新闻办“宁海发布”官方平台。为提升网站品牌形象,加强规范化建设,现决定向社会各界征集宁海新闻网logo(标识)设计方案。

  我们期待有创新性、艺术性、时代感的你,设计出具有视觉美感并能充分展现“宁海县新闻中心网络平台”社会影响力与文化内涵的平台LOGO。

  一、创作要求

  1、方案主题:“宁海新闻网”。

  2、简洁、大方,具有时代特点、互联网特点。

  3、具有“宁海新闻网”的文字或形象元素。

  4、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易于推广传播,便于运用和再创作。

  5、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投稿要求

  1、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作品应是平面或立体、彩色效果图;LOGO设计稿上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说明,并对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简单描述。

  2、电子稿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高×宽不超过1200×3000像素,JPG或TIF格式;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VI系统(AI、CDR格式矢量图文件)。

  3、投稿人的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需单用邮件WORD附件说明,不得在设计稿中出现。

  三、提交方式

  请将作品发送至邮箱705158@qq.com,邮件为本次征集活动唯一指定投稿方式,其它方式如传真、邮寄等一概无效。

  四、截止日期

  2016年10月28日13:00。

  五、奖励办法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本网成立标识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评审。本次活动确定入选作品一件,奖励5000元,入围作品六件,每件奖励500元,作者承担个税。

  六、知识产权

  入选作品将在宁海新闻网(www.nhnews.com.cn)网站及各相关平台上发布和使用,入选作品作者应与本网签署宁海新闻网网络平台VI延展设计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宁海新闻网所有。

  七、注意事项

  1、在2016年11月8日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2、宁海新闻网拥有对本次LOGO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5452756&ver=1&signature=*9IfioShAJghRsH3s6uM1HZRHa6VRUMHgacOgaOHgV5a8haWpcWPJ-3GvVBxryXMn*p8Odq8hV2XtRF81bnrKquoPDgt9xE1BFoHT5OsGJSuDcveaF6EKWEK6GVMKY4BPXUrs8kBLAH-XvYPGLTcI91XZeozM6y3korOC9kG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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