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突出学院办学定位,彰显发展理念,打造提升学院文化,现向全社会征集学院院徽设计作品。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二、征集内容 成都村政学院院徽。 三、征集作品要求 1.独特性。充分体现我院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主题突出,寓意深刻。 2.新颖性。品位高雅,简洁凝炼,易于识别,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强。 3.标志性。适宜作为学院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四、设计方案应参考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建院年份:2013年 (2)学院名称:“成都村政学院” (3)学院的英文名称:“Chengdu Rural Administration Academy” (4)有成都和都江堰的独特历史文化符号。 (5)设计方案所涉及的字体、字号可自定。 五、投稿要求 (一)院徽的成稿效果图应用电脑制作,设计图色彩以不超过三色为宜。设计样本和终稿必须提交矢量图源文件(psd或者其它格式的源文件),须提供A4纸彩色稿1份,并附有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彩等说明。 (二)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手机),并提交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承诺书》(格式见学院网站)一份。 (三)邮寄收件单位:成都村政学院;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康复路76号;电话:(028)87282697(校办),15202875389;联系人:王江月老师;邮编:611830。并请同时发送电子稿到 376042470@qq.com。 六、评选和奖励办法 (一)在广泛征集各种方案的基础上,由学院组织人员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选,确定五件入围作品。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员工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由学院研究确定征集结果。 (二)学院对入围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按照采纳奖和入围奖分别给予奖励。 采纳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4名,每名5000元(均为税后)。 七、有关事项 (一)入围作品均视为学院委托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学院所有。学院有权使用、播放、宣传或修改。 (二)作者应保证投稿作品的原创性及素材来源的合法性,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人独立创作,并保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应征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三)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截止日期:2016年11月5日(邮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学院详细情况请浏览学院网站 (六)本通告的解释权归成都村政学院所有。 成都村政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