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1-13 14:31 编辑
第14届东博会将于2017年9月22日-25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了提升东博会整体品牌形象,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第14届东博会宣传广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内容: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宣传广告 1.体现东博会形象,吸引更多企业和民众来参加东博会。 2.体现招商招展等商业信息。 (二)内容要求 1.传播性:广告需“自带话题”,有互动性,易引起自发传播。 2.参与性:吸引受众参加东博会,引起潜在客户群体的共鸣。 3.创意性:创意独特,有识别度。内容角度新颖,符合品牌内涵。 4.品牌性:作品突出东博会品牌,同时体现招商招展等商业化效果。(参赛者可以进入官网www.caexpo.org点击首页的“新闻”栏目,进入 “下载中心 ”,下载“第14届广告征集活动资料包”,资料包里面包含着东博会的概况资料、近几年东博会的宣传广告以及东博会的VI设计,供参赛者深入了解东博会。参赛者还可以从东博会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以及东博会FACEBOOK更充分地了解东博会) 5.设计性:构图完整,色彩和谐。 6.延展应用性:作品需要考虑到其他延展应用(例如竖版的杂志、海报,横版的高速公路广告牌、LED广告位等) 三、征集范围 中国及东盟和区域外国家,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加。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6日止 五、投稿方式及要求 (一) 参赛作品以E-mail的方式提交给主办方。E-mail:a_lilymaomao@sina.com。 (二)参赛作品提交要求:以系列为单位,一个系列可有1-5个画面,每位参赛者可提供多个系列的参赛作品,须标注清楚一共提交几个系列每个系列几个画面。每个系列的作品须附上200字以上的创意说明。参赛作品还必须要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可多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本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 (三)参赛作品格式:RGB模式、JPG格式。 (四)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XXX(姓名)的参赛作品”,例如 “张三的参赛作品”。 六、评审机制 评审方式:本次活动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入选作品进行的评分,同时会在东博会官方微信进行公开投票。最终成绩由评审团的评分和网络票数组成。 评审时间: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31日 评审结果:评审团将根据活动成绩审定出1个一等奖方案、2个二等奖方案、3个三等奖方案、10个入围方案以及50个鼓励奖方案。于2017年4月15日前在东博会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手机微站、官网、东博会FACEBOOK等平台公示。 七、奖励机制 (一)一等奖1名,获得奖金30000元(含税); (二)二等奖2名,获得奖金10000元(含税); (三)三等奖3名,获得奖金8000元(含税); (三)入围方案奖10名,获得奖金3000元(含税); (四)鼓励参与奖50名,获得奖品。 八、参赛须知 (一)征集流程结束后,主办方会先对所有的参赛作品进行一次初选,挑选出20-50个系列的作品进行公开投票。 (二)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确保已经阅读并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凡投稿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三)作品内容不得侵犯已有广告的著作权(如抄袭、修改其他广告等)也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和版权,如有侵权,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作品内容健康,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 (四)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若在比赛或商业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五)参赛期间及作品获奖后,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六)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名可上传多组不同系列的参赛作品,评选结果以系列为单位,即同一用户名可获得多个奖项。 (七)为了保证本次征集活动的公平公正,参赛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大赛无关的第三方LOGO。 (八)请参赛者注意截稿时间,及时投稿;不得提交违法、恶搞、冒名、过于潦草等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占位”作品。 九、版权归属 (一)“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的作品在发送参赛之时即视为同意完整版权转让至主办方,获奖后设计师需协助主办方补充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未及时签署协议不影响主办方对作品完整版权的享有和使用。主办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权益,作者仅有作品署名权。 (二)所有作品在发送参赛之时即视为同意主办方享有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宣传、报道、展示的权利。 (三)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参赛者同意并自愿遵守比赛相关规定,若作品在商业使用中其著作权存在争议,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已承担的,有权向参赛者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已承担的费用本息以及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第三方费用)。 (四)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活动联系人:叶小姐,电话+86-771-581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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