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1-18 13:10 编辑
宜良旅游标识自2016年11月4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以来,截止2016年11月30日收到来自山东、浙江、陕西、安徽等16个省市、地区的专业单位及个人共41份设计图稿。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2016年12月9日县旅文广体局邀请了市、县书法届、美术届、摄影届、旅游行业及旅游企业管理部门的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了评审,当天经过评审组两轮的评审投票之后选出入围作品4件,县旅文广体局将入围作品上报中共宜良县委终审,审定1件入选作品后,对该作品作者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最终形成入选作品定稿,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任何异议,请与我局联系。 一、宜良旅游标识入选作品一件:作者刘洪龙(哈尔滨市) 二、宜良旅游标识入围作品四件 (一)作者陈红中(昆明市宜良县)
(二)作者高文政(云南省大理州)
(三)作者庄迎新(山东省龙口市) (四)作者刘洪龙(哈尔滨市) 公示期:2017年1月20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 联系电话:0871-67594038, 地址:昆明市、宜良县温泉路公务楼八楼,宜良县旅游和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邮编:652100 宜良旅游标识是宜良旅游业的象征,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应爱护和尊重宜良旅游标识,并规范使用宜良旅游标识,宜良旅游标识的使用管理由宜良县旅游和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负责监督。
宜良县旅游和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7年1月16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4709556&ver=1&sig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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