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沂图书馆馆徽公开有奖征集的 公告 新沂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5000多年前,这里属于北方大汶口文化和南方良渚文化交流融会的区域,著名的花厅古文化就在这里发祥。新沂图书馆始建于1956年,2013年晋升为国家一级馆。随着新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数量迅速增长,为了更好满足广大市民的文化阅读需求,新馆于2014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2015年2月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并向市民开放,该项目是新沂市委、市政府2014年度重点惠民工程之一。为了充分发挥新沂图书馆的社会功能,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我市公共文化建设,现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有奖征集新沂图书馆馆徽设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新沂市文广新体局 媒体支持:新沂政府网、新沂市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新沂发布”、《新沂市报》、新沂市电视台、新沂城市论坛、新沂钟吾网、江苏东陇海文化产业网 二、征集对象 国内外文化艺术设计爱好者、图书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的师生、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及其他个人或机构(以个人或机构名义参赛均可)。 三、征集要求 1、创作者必须保证对提供的设计方案享有著作权,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来稿恕不退还,凡被采用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均属于新沂图书馆。 2、设计要求 (1)新沂图书馆建筑设计简介 新沂图书馆新馆位于新沂市大桥路北、博物馆东。项目占地面积约20亩,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地上建筑面积10570平方米,地下3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50平方米,是面积最大的苏北苏中地区县级馆,是新沂地区最主要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之一。建筑设计创意以根基坚实,活力生长,知识之源为设计理念,其中“之”字,表示出往的意思,正像小草生长超过台阶的高度,枝茎逐渐生长壮大,是有要去往的方向,“之”字的“一”横表示坚实的场地。建筑具有新沂花厅古文化出土文物的三角和圆形纹样,建筑表面部分石材雕刻具有新沂历史特色的图案,以此展示新沂特色。 (2)馆徽设计要能够充分反映出新沂市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及历史内涵,设计新颖、简洁、美观、大方,个性突出,简洁流畅、便于识别和记忆,同时要能够体现出“人文新沂、全民阅读、花厅古文化”等元素。 (3)设计需考虑馆徽在建筑外立面上悬挂或铭刻的可实施性,并兼顾新沂图书馆有关标牌、印刷品、服装、纪念品等外沿载体使用。 3、提交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一律采用电子稿件,图形尺寸为10CM×10CM;格式为JPG或BMP;分辨率为300dpi以上;文件大小为小于等于2MB。 (2)设计图请附详细的创意设计说明,文字内容单独以doc格式成文。 (3)创作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矢量格式或psd格式的原图,以便获选后提供给市图书馆。 (4)投稿作品如以个人形式参与,请注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如以集体形式参与,请注明集体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4、投递地址: (1)地址:江苏省新沂市北京路2号新沂市文广新体局文化科,联系人:王宁,电话:0516—88891010,邮编:221400。 QQ:79206896。 来稿请注明“新沂图书馆馆徽征集”字样。 四、征集、评选时间 1、作品征集截稿日期:即日起到2014年10月10日(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2、作品评选:2014年10月11日-10月30日。 五、评选办法 1、初评 时间:2014年10月11日-10月14日,新沂市文广新体局邀请相关专家、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评委会对来稿进行初评,评选出入围作品。 2、网络投票 时间:2014年10月15日-10月25日,将入围作品进行网络投票评选。 3、最终评选 时间:2014年10月26日-10月30日,评委会结合网上投票评选结果,再次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委审定,确定最终奖励等次。 4、最终评选结果将通过新沂政府网、新沂市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新沂发布”、《新沂市报》、新沂市电视台、新沂城市论坛、新沂钟吾网、江苏东陇海文化产业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布日期为一星期。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4000元;优秀奖(3名):奖金500元;入围奖(5名):奖品一份(价值200元)。注:凡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凡投稿者均有纪念品一份。 七、注意事项 1、馆徽设计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作品需保证原创性,不得抄袭或雷同。若设计作品涉及侵权行为与新沂图书馆及馆徽征集机构无关。 2、参赛选手可同时投报多份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新沂图书馆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修改和再创作。 4、对于侵权应征作品,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追回原额奖金,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5、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6、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特别声明。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沂市文广新体局。 新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 201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