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社会人士: 楼宇、景观的命名对于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具有独特的作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即将启用,为全面落实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校园的人文底蕴和育人功能,积极营造具有东方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关注、参与新校区文化建设,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面向校内广大师生及海内外校友,征集新校区学生公寓名、湖名、广场名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对象
1.学生公寓名:学生公寓管理采用书院制,借鉴西方大学住宿学院的做法,承袭中国书院的古老传统,主要通过通识教育课程,开展公寓文化活动,实现学生文理渗透、专业互补、个性拓展,鼓励不同背景的学生互相学习交流,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命名对象有学生公寓1、2、3、4、5、6号楼,共6个名。
2.广场名、湖名:学校正门入口处主广场、学生公寓区下沉式广场、沿湖广场、中央湖,共4个名。
二、命名设计原则
1.合法原则。命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 2.传播原则。命名寓意应富有内涵、言简意赅,便于识别和传播。 3.传承原则。命名应努力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校园文化、地方文化和传统文化有传承创新作用。 4.匹配原则。命名应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充分注重个体与整体的协调性,并有一定的相关性;充分考虑对应各建筑主要功能;充分尊重各建筑主要使用群体的集中民意。
三、命名征集办法
1.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各部门、各单位可在本部门、单位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经过初选后以单位名义投稿; 2.名称征集按一组来投稿,学生公寓名一组6个,广场名、湖名一组4个; 3.作品应包括文字稿件或电子文档,标题请注明“金海新校区楼名、路名应征作品”字样;应征命名应附上简短的说明文字;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
四、征集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0日——4月25日
五、组织领导、评选程序 及奖励办法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负责征集与评审工作。 2.征集的稿件经评审专家初选通过,初评入围名称将在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由全院师生参与评选,再由评审小组确定入选作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3.每个命名对象初审选取“入围奖”3名,再从“入围奖”中选出“入选奖”1名,其余为纪念奖。 4.入选奖以最先登记为准,一组名称被采用,给予1000元奖励,入围奖给予500元奖励,单个名称被采用,获得“单项奖”,每个给予200元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纪念奖则颁发纪念品。(注:入围作品与入选作品不重复授奖,入围作品和单项奖不重复授奖)。
六、知识产权
1.应征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党院办登记的第一时间为准; 2.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党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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