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鹤壁”政务微博LOGO 有奖征集活动启事 “@清风鹤壁”是由鹤壁市纪委监察局主办的官方政务微博。为进一步提升微博建设质量,增强微博辨识度,更好地服务群众,增强与网民的沟通互动,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清风鹤壁”微博Logo。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单位 “@清风鹤壁”政务微博LOGO征集活动组委会。 二、活动时间 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9月16日。 三、作品要求 1、本次LOGO作品征集以“清风鹤壁”为主题,要求主题鲜明,融入纪检监察元素,体现鹤壁地域文化特色,弘扬“以廉为荣、以廉为美”理念。 2、作品要构思新颖,富有创意,色彩明快,造型优美,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影响力,符合微博传播特点。 3、作品采用电脑制作的方式,尺寸为180像素×180像素,JPG格式,送达的作品应附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如提交方案中无具体阐释内容,则不能参与评选。 4、遵守“文责自负”原则,所提交设计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利。 5、入围和被选用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鹤壁市纪委监察局,作者不得将作品另作他用。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选用奖”、“优秀奖”、“幸运奖”三个奖项: 1、“选用奖”1名,奖品为价值2000元的高档礼品一份。 2、“优秀奖”5名,奖品为价值50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 3、“幸运奖”20名,奖品为价值100元的礼品一份。 五、活动流程 1、第一阶段为作品征集展示阶段(8月1日至8月25日)。注册并登陆新浪微博,关注“清风鹤壁”;编写“#清风鹤壁LOGO#+文字说明+logo图片”,发布个人微博,并@清风鹤壁,即可参与。同时将参赛作品、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活动邮箱:hbxj2@163.com,注明“清风鹤壁LOGO征集作品”。联系电话:0392—3305019。主办方根据接收作品顺序,将作品编号后在“清风鹤壁”微博发布展示,网友参与转发、评论。 2、第二阶段为参赛作品网上投票阶段(8月26日至9月6日)。“@清风鹤壁”政务微博LOGO征集活动组委会遴选出30件作品,用@清风鹤壁政务微博发起推介投票,根据网友的点击、转发与好评量,确定入围优秀奖作品10件。 3、第三阶段为作品评议审定阶段(9月7日至9月16日)。对入围的10件作品,组织多方评审,评出优秀奖作品5件;在此基础上,再确定最终选用作品。 4、幸运奖从转发《“@清风鹤壁”政务微博LOGO有奖征集活动启事》和参与评论的粉丝中随机抽取。 六、相关事项 “@清风鹤壁”政务微博LOGO征集活动组委会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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