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切实发挥公益广告倡导社会新风、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作用,沧州市文明办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公益广告作品。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大赛主题
此次大赛以“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为主题,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加强诚信教育、推动移风易俗、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沧州好人”“好人之城”等选题设计制作与沧州文化相结合、与沧州景观风貌相融合、与沧州群众审美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作品。
二、参赛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广告经营设计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一)类别要求参赛作品分为四类:平面类、影视类、广播类、交互类(新媒体)。
(二)格式要求
1、平面类作品要求
(1)类型:报纸广告、海报设计、漫画等;(2)作品格式:尺寸为A4,存储格式为J P E G,分辨率300d p i,R G B模式;
(3)同一作者作品投递不得超过3组,每组作品不超过8件;
(4)须同时提供A4彩色打印稿(或手绘稿)和电子文档。投稿作品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多个文件,请压缩打包后提交。
2、影视类作品要求
(1)类型:影视视频、微电影、纪录片、动画等;
(2)时长标准:不超过五分钟(控制在30秒、60秒、90秒最佳);
(3)视频格式:MP4/A V I/MO V;(4)视频像素:不低于1920?1080。3、广播类作品要求
(1)时长标准:不超过两分钟(控制在30秒、60秒、90秒最佳);
(2)作品格式:MP3或WA V格式,请将作品及广播编辑稿文案电子版(D O C或T X T格式)一并报送。
4、交互类(新媒体)作品要求
(1)运用高科技新媒体技术的广告形式,以移动设备、穿戴设备为载体,进行交互性设计,如:H5、V R沉浸式体验等;
(2)作品需具有体验性、趣味性、互动性;(3)将作品链接、二维码或成品文件打包发至大赛邮箱;提交后作品内容不得再进行修改。
(三)创作要求
1.必须为原创作品,要立意新颖,展现正能量,富有感染力。
2.格调高雅、积极向上,体现新时代的新元素。
3.在版面内可以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参赛者享有作品署名权。但参赛作品不得使社会公众在视觉程度上降低对公益广告内容的感受和认知,平面作品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的面积不得超过广告面积的1/5;音频、视频作品显示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的时间不得超过5秒或者总时长的1/5,使用标版形式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的时间不得超过3秒或者总时长的1/5。
4.参赛作品要便于电视、报刊、电子屏幕等各类媒体及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传播渠道运用和宣传。
四、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作品提交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
1.所有参赛作品需填报《沧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设计大赛报名表》(报名表请到邮箱自行下载c z s g y g g s j d s@126.c o m,密码:2160350)。
2.参赛作品和报名表邮寄或送达地址:沧州市北京路19号传媒大厦17楼,邮编:061001,邮箱:z k c z0317@126.c o m,收件人:李耘,联系电话:13333363981。
五、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评审将分为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两个环节,综合线上投票及线下评审的分数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本次大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
六、注意事项
1.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为其本人或机构原创,不得剽窃他人作品,不含任何商业元素,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商标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参赛公益广告报送人须拥有节目完全版权,共有版权公益广告参赛,需自行协商确定唯一报送人。
3.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授权许可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使用、修改、复制、播出、网络传播等权利。
4.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邮寄作品费用请自行负责。
5.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沧州市文明办,216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