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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关于四川省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徽标(LOGO)征集入围网络投票环节作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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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6 08:1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四川省水利风景区和河湖公园徽标图案(LOGO)征集活动自去年底启动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2020年12月23日—2021年1月31日(征稿阶段),社会各界踊跃投稿,主办方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设计爱好者的近300幅作品(其中水利风景区类174份有效稿、河湖公园类124份有效稿)。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对所有投稿作者负责的态度,2021年2月24日,在前期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整理、编号的基础上后,主办方组织业界专家、从业者代表、媒体代表召开初评会议。会上,四川省水利风景区徽标(LOGO)共甄选出30幅投稿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四川省河湖公园徽标(LOGO)共甄选出30幅投稿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现对入围网络投票环节的作品进行公示(数字为初评环节编号,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如下:












一、入围作品公示

在四川农村水利网(http://www.scsscj.cn/)公示7天(即2021年2月26日—3月4日)。若对入围作品发现抄袭、侵权或与其他设计作品出现雷同的情形,或对入选作品持不同意见的,请将意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反馈至主办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雄:028-86243066

邮箱:314655218@qq.com

二、网络投票、终评

1、公示结束后,主办方将委托四川在线搭建网络专题,对无异议入围作品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按照一定比例纳入终评打分指标。

2、经过公示、网络投票后,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审,评选出相关获奖作品。经主办方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后,以正式文件发布。

三、其他说明

1、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2、征集活动获奖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的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领取的奖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版权,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者拥有著作权。

3、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认可本公告内容。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发布补充规则,本次活动主办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川省农田水利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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