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66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识VI] 快来围观!蓝田电商“名片”闪亮登场LOGO评选结果揭晓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7-14 05:1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1-7-14 11:45 编辑

为进一步推动蓝田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放大蓝田电商品牌效应,提升蓝田特色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7月13日下午,蓝田县电商办组织相关单位在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会议室举行了”蓝田电商“标识LOGO评审会。县委常委、副县长潘磊,县文旅局、经贸局、投资中心、融媒体中心、玉管办、文化馆、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及电商产业园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评审会。
蓝田电商LOGO征集活动自2021年5月9日开展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截止5月31日共收到来自浙江、湖北、广东、贵州、安徽、福建、河南、山东、四川、云南等10个省(市)区40名应征者投稿作品49件。经过初选、网络投票以及专家评委组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蓝田电商标识(LOGO)采用奖1名,入围奖4名。5个获奖作品展现出别具一格的创意和精湛的设计,在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至此,蓝田县电商办启动的“蓝田电商”标识(LOGO)征集活动圆满落幕。
据悉,蓝田县电商办将充分发挥“蓝田电商”标识(LOGO)影响力,持续融入到特色产品、招商旅游、广告宣传、公共场所、数字媒体等领域,多元化地从生产生活中充分展示蓝田电商形象,提升蓝田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评选要求,现将入围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如有抄袭、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其他违法行为,一律弃用!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实名反馈至289648158@qq.com邮箱。公示期满,请获奖者尽快联系蓝田县电商办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荣誉证书及奖金。
电商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蓝田县电商办所有,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商标,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联系人:贺涛联系电话:13636712131

蓝田县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电商办)
2021年7月13日
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依据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综合得分)

采用奖1名

4号作品

入围奖4名

2号作品


15号作品


7号作品


14号作品

恭喜以上获奖作品,
感谢所有参赛者的投稿。



[url=]蓝田新闻[/url]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9-29 05:29 , Processed in 0.313764 second(s), 25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