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可使用全国“一村一品”标识。 标识样式如下:
1. 标识以“ 品” 字和数字“ 1” 为造型。品字上半部分以麦粒为原型, 采用象征丰收的金黄色,寓意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品字下半部分: 左边为一片绿色叶子,象征蔬菜瓜果等特色农业产业;右边为一个完整的蓝色色块,象征江河湖海以及农村电商等农村现代产业。2. “ 品” 字三部分色块颜色各异、造型不同,代表“ 一村一品” 产业各具特色。三个色块被一个“ 1” 字以一种立体透视方式串接在一起,形成对比统一关系,象征示范带动、三产融合的发展理念。3. “ 品” 字下面是“ 一村一品” 的中文和拼音,一目了然,便于传播;颜色是绿色,代表着产品绿色、发展方式绿色。4. 尺寸与色值。
来源: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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