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城乡书房建设是2022年青州市文化体制改革创新重点工作之一,为增强城市活力,建设文化青州,按照“一年大变化、两年大提升、三年大发展、五年大跨越”的路子,实现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管理、通借通还,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城乡书房建设,助推千年古城新崛起,叫响“千年古城 信美青州”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州市城乡书房统一名称和标志(LOGO)、青州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志(LOGO)。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单位 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 征集时间 2022年4月20日至5月4日
三 设计要求 (一)青州市城乡书房名称: 1.以“海岱书房”(此名不在征集范围)为例,名称要求主题鲜明、简约易记、朗朗上口,能体现青州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体现城乡书房的阅读功能,便于广大市民接受、识别、记忆和宣传推广。 2.应征名称需附加简单的创意说明,阐释名称含义。 (二)青州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志(LOGO)和城乡书房标志(LOGO): 1.作品主题鲜明,彰显青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分别体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城乡书房的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感染力和整体美感,思想性、艺术性兼备。 2.设计作品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易于辨识,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图书馆和其他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城乡书房的标识。 3.设计图案采用JPG图片格式,尺寸为500mm×500mm,分辨率大于150dpi,设计稿附有对图形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200字左右)。 4.整体设计具有良好的普适性和延展性,有利于多种材质、工艺的制作,有利于通过不同的媒介传播。
四 奖励和奖励办法 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征集到的投稿方案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入围的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同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进行确定。对确定为青州市城乡书房统一名称和标志(LOGO)、青州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志(LOGO)的作者,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 版权事项 (一)作品全部以电子方式投稿。在邮件主题注明“青州市公共文化服务、青州市城乡书房投稿”,邮件中以附件形式发送标识及说明文字,并注明设计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二)参选者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其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未抄袭或模仿他人创意,不与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标志(LOGO)、城乡书房标志(LOGO)以及城乡书房、阅读场所名称雷同。由于非原创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应征人承担。同一自然人或法人机构限投1-3件参赛作品。(三)本次征稿评审结果公布前,所有投稿者不得将投稿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于其他征稿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四)作品最终被采用的,其设计作品与方案的所有权、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注册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归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有权决定其使用的时间、场合和方式等,作者不得主张因其作品的使用而产生其他费用或利益;设计者不得再使用或授权第三人使用。(五)本次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设计者请自留作品底稿。投稿人应认真阅读征集要求和说明,一经投稿,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和说明。投稿邮箱:qzswljggfwk@163.com联系电话:0536-3221382、0536-309109联 系 人:王先生
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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