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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LOGO征集令,够有才您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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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7-1 18:4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2-7-2 20:21 编辑

单位简介

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是依照法定程序经司法部核准,由四川省司法厅批准设立,隶属于宜宾市司法局管理,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依法行使公证职能的国家证明机构。业务范围覆盖民事、商事、公共资源、地产、知识产权、金融、公益活动等领域,为人民群众、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各类公证法律服务,办理各类国内民事、经济以及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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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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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单位LOGO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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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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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时间:2022年7月1日—7月16日

 公布时间: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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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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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者通过发送邮件到电子邮箱GLNotary@126.com参与征集活动。




作品要求

1.LOGO设计作品以宜宾三江文化为基础,突出公证公益性,展现宜宾港力公证文化内涵。

2.LOGO设计作品需配有文字,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要求构思巧妙、富有创意、形象鲜明、令人印象深刻,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传播力。

3.LOGO设计作品要充分考虑其应用性和使用范围,能适用于网络页面、场地、会议、刊物、封面、横幅、海报等多种场合和载体的延展应用,适宜作为港力公证处对外宣传以及开展各类活动的形象标识。

4.LOGO设计要有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设计思路和作品含义。

5.所有应征作品以A4幅面绘制。LOGO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同时提交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图片分辨率为300DPI。

6.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个人应征者需附身份证扫描件,单位需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在邮件标题上注明“四川省宜宾市港力公证处LOGO设计征集”字样。




其它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应征者对其应征作品的著作权承担完全法律责任,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作品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一切后果。

2.应征者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港力公证处不对上述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若被选中,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港力公证处所有,作者不得在此活动以外的任何渠道使用该作品及相关设计。对于选用作品,主办方可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应积极配合调整。

4.所有获奖的参与作品,必须保证为针对本次征集活动专门设计的作品,不得在任何平台进行版权登记。作品在投稿后,应征者不得在任何平台进行发布。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港力公证处所有。作品提交后即表示应征者同意本公告内容,并接受相关知识产权的声明。一经发现有违规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INFORMATION

作品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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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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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结果将在“港力公证”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若选中者将给予人民币1000元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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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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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1-8208672






【附件】

宜宾市港力公证处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

https://mp.weixin.qq.com/s/VQ-7-Qlsy7gS1YnlwmyV9Q




港力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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