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也称“青春城市”或“年轻城市”。城市对青年更友好,青年在城市更有为。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认同和尊重青年发展的优先权,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和全过程都充分有效地吸纳青年的视角、利益和需求。
征集内容围绕乐陵市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结合乐陵青年友好特质与青年发展元素,对乐陵市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进行LOGO设计。要凸显乐陵城市气质,体现乐陵历史文化底蕴,富有创造性、表现时代性、兼顾艺术性、体现共青团元素,展现乐陵青年开拓创新、拼搏奋进、热情活力的风格。 02
征集时间即日起——2022年11月25日 03
征集范围面向国内外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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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办法作品征集结束,由主办方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出6幅作品进入评审环节。采取线上投票和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出的最佳LOGO录用为该活动标志,应用于相关各种场景。 05
奖项设置 最佳LOGO奖1名,奖励2000元 提名LOGO奖5名,每个奖励200元 06
作品要求1.参选作品应以图形为主,主旨突出、设计简洁、易于辨识;
2.参选作品体现乐陵文化特色,突出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元素,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3.参选作品应用性强,适用于青年活动场所、公益广告宣传、文化交流用品等各种载体和场所使用;
4.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5.参选作品应注明设计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及200字以内的LOGO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6.参与人员需通过图像制作软件(如photoshop、illustrator等)制作电子版或手绘扫描电子版上交作品。作品要求为RGB颜色模式,像素1024x768或1280x800、分辨率300dpi。附可修改源文件,并导出jpg、pdf两种格式。手绘扫描作品尺寸为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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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1.作者报送作品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2.设计稿最终确定为乐陵市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LOGO后,其全部版权(包括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归共青团乐陵市委所有;
3.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如发现抄袭行为,取消参选资格,侵权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参选作品一律不退件,请保留原件;
4.在征集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报名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5.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08
报名方式请提报者将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lstw@dz.shandong.cn,文件名为 “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邮件主题填写为“乐陵市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LOGO” 联系电话:0534-6268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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