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部门:
校徽、校训、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学校形象的重要标识和精神旗帜,是学院历史和文化的浓缩升华,是体现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特色、凝聚人心和鼓舞师生开拓创新的载体和标志。为打造洛阳文旅职院品牌,塑造洛阳文旅职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展现新的办学理念,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学校决定开展校徽、校训征集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区、各部门按照要求踊跃参加。
一、学校名称
中文: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英文:Luoya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Culture and Tourism
二、基本情况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洛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原洛阳幼儿师范学校、原洛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原河南中医药大学洛阳正骨学院筹建处三部分构成。原洛阳幼儿师范学校1907年建校,是一所拥有115年办学历史,为全国教育事业培养优秀人才的师范名校;原洛阳市体育运动学校是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是为国家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和培养奥运冠军的重要培训基地;河南中医药大学洛阳正骨学院筹建处是传承中医药文化及洛阳正骨精神的优秀团队。三校强强联合,必将在未来的征程中,创造更加辉煌灿烂的历史。
三、办学定位
学校的办学定位是为洛阳的文化旅游产业提供支撑,为洛阳的文旅融合、产教融合奠定人才支撑,整体办学方向就是要扎根洛阳、服务河南、辐射全国、走向世界,把洛阳优秀的文化旅游(资源)推向世界。学院紧紧围绕河南省文旅文创融合战略,抢抓文旅“风口”产业机遇期,依托国际文化旅游名城、黄河文化旅游区等发展布局,着力打造高水平文化旅游人才、文化教育人才、乡村运营人才、体育后备人才等基地,把学院建设成为培养文旅、文教、文创、文体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现代化高职示范院校。
一
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逾期无效)
三
征集作品要求
(一)校徽
1.作品应体现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办学历史及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主题突出、创意新颖、寓意深刻。
2.作品要求结构简洁、色彩鲜明且不超过三种颜色,庄重美观,用色要大方、直接、醒目、协调;
3.作品应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并适合平面宣传,便于制作,适宜作为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及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
4.作品须附有设计文字说明,包括设计构思、寓意和创意,同时标明比例、字体、色标等。
5.作品采用电脑制作、手绘等方式均可。提供的电子格式(图片以JPG、BMP或GIF格式)的文件,图案大小为1000*1000像素,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手绘作品大小应在A4纸大小左右,可适当放宽要求。最好为电脑制作的作品。
6.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作品应明显区别其他院校校徽。
7.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有损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二)校训
1.校训要立意明确,充分体现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办学特色、专业定位与发展目标。
2.训词语言精练,便于记诵。一般由2至6个词组组成(8—
12个字)。
3.校训内容不得与其他院校已有校训重复。
4.校训应附释义或简要文字说明。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三)校歌
1.创作内容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能够充分反映学校的发展历程、文化传承、办学理念、师生风貌等;同时,彰显我校的人文底蕴与工匠精神(文末附参考资料及创作要求)。
2.歌词要求立意高远、简洁凝练,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既有时代特征,又经得起历史检验。
3.曲谱要求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朗朗上口、易于传唱;适合独唱、重唱、合唱等不同形式。
4.作品可词曲同创,也可单独投稿歌词或曲谱;作品可由一人或多人完成,并标明歌曲名、作词、作曲、编曲等信息。
四
投稿办法
1.要求每个科室、教研室、班级须提交至少一套方案。美术专业教师需每人至少提交一幅校徽作品;中文专业教师需每人至少提交一条校训和校歌歌词;音乐专业教师每人至少提交一首校歌谱曲。
2.参投人需保留高精度的.ai或.psd.cdr等格式的校徽原图,以便评选入围后提供给学校。
3.投稿请注明“征集活动”字样,并且须另外以单独的Word文件(或原稿纸)提交设计文字说明和参赛人详细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科、室或班级、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
4.作品投稿方式:电子作品请发送至lywhlyzyxydzb@126.com,手绘作品请直接递交(或邮寄)至学校党政办(各专业的作品由辅导员收集交至学生科统一报送)。
5.允许一人投多个设计方案。
五
评选奖励
1.征集结束后,学校将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校徽、校训、校歌,每项均选出前十名作为入围作品。
2.评选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校园网(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lyvcct.cn))公布评选结果,并电话通知入围作品的作者。
3.入围作品均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励。学校将在入围作品前十名中,采用一个或多个作品的设计元素作为校徽、校训、校歌的设计要素,并给予奖励。
4.学校可视来稿的质量及数量适当调整奖项设置。
六
其他事项
校徽、校训与校歌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嫌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一经被采用并支付奖金后,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归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所有。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size=14.6667px]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KBOtXAb-KtUaljlK12ay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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