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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案] 20000元 “我向世界推介广州”创意征集活动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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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08:5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发掘和丰富广州城市形象内涵,寻找广州文化标识,提升广州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以“广州之美,你我共见”为主题的“我向世界推介广州”创意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4年8月—12月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参与对象不限,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机构。
    三、征集内容
本次活动征集的具体内容不限,形式不限。只要是以广州为主题,提炼和展现广州的特色,关于如何让世界更多关注和了解广州的创意设计都可。如反映广州独特内涵的城市形象标示、宣传口号、短文、图片图画、歌曲、微电影、推介策划方案等。
四、征集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富有创意,能充分体现广州的独特元素,对外传播具有可操作性。
    (二)所提交创意如果为文字作品,文字部分不超过2000字;如为音视频作品,音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音频格式为MP3,视频格式为MP4或WMV,大小不超过50MB;如为图片作品,单幅最大不超过10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 格式;如创意作品为实体物品,请拍摄成图片或视频,按图片或视频的要求上传。
(三)提交的作品必须同时以文字形式阐明创意的具体创意点和创意思路。
(四)提交的作品必须是提交者本人的原创,不涉及任何第三方的版权或其它权利。
(五)每位参加者最多可投送三个创意作品。
五、征集流程
    2014年8月30日   正式启动并发布征集信息
    2014年11月15日 截止收集创意作品
    2014年11月中下旬 作品评选、网络公示与投票
    2014年12月初     优秀作品结果揭晓
六、优秀作品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对优秀作品设综合奖、单项奖和鼓励奖三类。
其中综合奖九名,分别为:一等奖一名,奖金为20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为10000元;三等奖六名,奖金各为5000元。
单项奖四名,分别为:最具网络人气奖、最佳城市文化奖、最具国际潜力奖、最优传播推介奖。每个奖项一名,奖金各为5000元。
鼓励奖十名,奖金各为1000元。
另外,将从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中随机抽选产生500个幸运参赛奖,国内幸运参赛奖获得者都将奖励王老吉红罐凉茶一箱,海外幸运参赛奖获得者都将奖励纪念邮册一份。
特别优秀的作品,后续可直接代表广州元素进行对外宣传和交流,或实施与主办方的深度合作。
七、作品投递
(一)投递方式:作品统一通过国际在线和中华网指定的专题入口上传提交,网址为:http://www.china.com/ , http://gb.cri.cn/
(二)截止时间:所有作品必须于11月15日前在指定网站上传提交。
(三)投递要求:投递的创意作品中须标明参加者姓名、国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如是团体参加,还需注明团体或单位名称及参与人员基本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项奖金。所有递交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投递作品不能含有色情、暴力内容,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二)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金的权利。
    (三)活动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次比赛时间段外,参赛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活动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与其它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的规定造成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四)除非特别申明,本此活动征集的获奖作品可被主办方无偿用于本次活动及以后相关活动的宣传、展示,主办方在对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五)本细则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官方网站上提示修改内容。参赛者若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大赛。如果参赛者在公告发出七个工作日后仍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视参赛者接受所有变动内容。
(六)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明参赛者同意接受以上所有参赛章程。
(七)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0-39366792;15920329707

    主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支持单位: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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