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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2014南京旅游商品创新创意大赛征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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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8 09:2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促进南京旅游商品开发和市场繁荣,提升南京旅游商品的文化内涵,打造具有浓郁南京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开发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旅游商品,举办本次旅游商品创新创意大赛。

一、大赛主题

创新创意旅游商品,彰显南京特色文化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承办:南京市旅游商品及装备协会

协办:江苏省工业设计学会文创与旅游商品专业委员会(筹)

三、大赛时间

大赛采取分组评比形式,设置企业组和院校组。

(一) 企业组

作品征集: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作品评选:2014年4月

(二) 院校组

作品征集: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作品评选:2014年7月

四、参赛范围
大赛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作品。凡各类企事业单位、院校、设计公司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权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在校学生等均可按照大赛分组设置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

五、参赛具体要求

(一)作品类型

1、旅游工艺品;2、旅游纪念品;3、乡村旅游商品;4、产品包装;5、和旅游相关的其它商品

(二)主题划分

大赛涉及四大主题:都市旅游商品、文博旅游商品、科技创意旅游商品、乡村旅游商品。

(三)作品要求

1、参赛商品应包含南京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元素,体现城市(旅游景区)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

2、旅游商品设计应突出创新性、实用性、时尚性和市场可行性,旅游者接受度高,能够引导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3、同一材质、工艺的商品只能报送一件(项)参赛。

4、已荣获历次旅游商品大赛的商品非改良创新不得再次参加本次大赛评比,参赛需提交改良创新说明。

5、参赛作品权属清晰、无版权争议;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的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已取得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证书的需要提交权利证书复印件。

6、企业组(含研发生产销售企业、社会团队、个人)提供的参赛商品须是市场化的实物类商品,也可附打样实物。

7、院校组(大专院校组织的团队、学生个人)提交设计样稿,也可附打样实物。

六、奖项设置

(一)企业组: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

组织奖1名,奖金1000元。

(二)院校组:

一等奖1名,学生奖金3000元,指导老师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学生奖金2000元,指导老师奖金1000元;

三等奖5名,学生奖金600元,指导老师奖金500元。

组织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三)大赛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2014年公园电子年卡各2张。

(四)大赛获奖实物类作品优先推荐参加2014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
七、有关事项

1、参赛者请登陆南京旅游网(www.nju.gov.cn)下载、填写《南京旅游商品创新创意设计大赛作品申报表》,参赛者主体区分为单位或个人,并附电子照片(不少于2张)和参赛作品设计说明(200字以内),内容包括:设计思想、创意说明、定位、制作或加工工艺、材质用料等基本情况(商业机密由参赛者自行保护),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

2、参赛单位或个人的申报表及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作品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南京市旅游委员会,样品可直接送交或邮寄。企业组于2014年3月31日前、院校组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申报电子邮箱:njlysp@163.com   联系人:杨东鹏  电话(传真):83635526,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706室,邮编:210019,邮件请注明“参赛作品”字样)

3、大赛获奖实物类作品由大赛组织者留存,报名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未获奖实物类作品退还参赛单位和个人,参赛者于评奖结果公布30天内自行取回,逾期视为放弃。参赛作品设计费、制作费、作品样品往来邮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4、凡通过邮寄方式参赛的作品样品,在邮寄过程中如发生丢失、破损等问题,大赛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5、大赛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公益性宣传权利,无需征得参赛者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

6、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

7、凡申报参赛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各项规定。

8、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


附:作品申请表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http://www.nju.gov.cn/web_zw/public_detail/30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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