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权利为出发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聚集资源,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文化产品供给,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实现贵阳市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即日起将面向社会征集一个“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标识和宣传标语,以作为统一的宣传形象,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建设事业中来。同时,为提高“图书馆小站”的群众知晓率和识别度,即日起将面向社会征集“图书馆小站”的标识。 希望广大群众为贵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出谋划策,贡献智慧! 征集项目 一、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LOGO)征集 (一)内容要求:1、展现公共文化服务精神、贵阳城市形象、文化元素、民俗风情特色,形式上要有创新性、艺术性,色彩简单明快,富有亲和力。2、体现“基本”“公益”、“均等”“便利”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属性以及“公共” “文化”、“全民”“共享”、“服务”等关键词。3、体现建设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深层寓意。 (二)设计要求:1、每份设计方案需提供标识(logo)设计图、标识规范坐标图、标识矢量源文件;设计文字说明(500字以内); 2、标识(logo)可使用中、英文组合形式;另附中文标准字设计(横式、竖式、字体文件);附注主色标、辅助色标;颜色模式为CMYK; 3、标识(logo)设计图、标识规范坐标图图像文件尺寸大于1024x768像素;4、稿件要求原创,不得抄袭。 二、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标语征集 (一)内容要求:1、用生动精炼的短语展现公共文化服务精神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2、宣传标语要朗朗上口,容易记忆,有强大的影响力、吸引力,能够引起社会群众的共鸣。 (二)写稿要求:1、宣传标语不得超过50字,并对标语配有说明;2、宣传标语内容出现雷同的,以投稿时间先后区分,首选先投者稿件;3、稿件要求原创,不得抄袭。 三、“图书馆小站”标识(logo)征集 (一)内容要求:1、体现“图书馆小站”建设理念,突出“小站”的含义;2、体现 “公益”、“均等”、“服务”、“阅读”、“图书”等关键元素;3、体现公共图书馆服务平台下沉、服务形式和手段创新,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4、LOGO要有创新性、艺术性,色彩简单明快,富有亲和力。 (二)设计要求:1、每份设计方案需提提供标识(logo)设计图、标识规范坐标图、标识矢量源文件;设计文字说明(500字以内);2、标识(logo)可使用中、英文组合形式;另附中文标准字设计(横式、坚式、字体文件);附注主色标、辅助色标;颜色模式为CMYK;3、标识(logo)设计图、标识规范坐标图图像文件尺寸大于1024x768像素。 评审程序 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并由评委会通过投票产生入围设计作品和宣传标语。入围设计作品和宣传标语将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评委会投票结果确定“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logo)、宣传标语及“图书馆小站”标识(logo)。 奖励办法 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5000元; 入围奖5名,每位奖金500元; 贵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标语: 采纳奖:500元/条 “图书馆小站”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 入围奖5名,每位奖金500元; 有关事宜 一、所有征集者均同意授权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对其选送作品和宣传标语进行非商业性公关宣传,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来稿来文不得一稿多投,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如有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三、入选作品和宣传标语使用、开发等权利归贵阳市文广局所有。 四、未入选的作品由作者自行处理。 五、投稿者根据自身情况可同时参加三项征集活动。 六、来稿截至时间:2014年5月25日18:00截止。 七、投稿方式: 咨询电话:0851-5815764 0851-5865957 (注:投稿标题请务必注明“公共文化服务标识(logo)征集”“宣传标语征集”或“‘图书馆小站’logo征集”等字样。) 活动解释权 http://www.gygov.gov.cn/art/2014/5/12/art_10684_587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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