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旅游形象标志评选结果公告时间:2014-02-17 07:21:00 来源:伊犁州旅游局 作者:促进处
伊犁州旅游局面向全社会征集“伊犁·国际旅游谷”旅游形象标志(LOGO)活动自2013年7月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情参与,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投稿作品192幅。经过评委初评、网络报纸投票及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伊犁旅游形象标志作品1幅,优秀参与作品5幅。现将获奖情况公告如下: 一、伊犁旅游形象标志作品 作者:杨卫君(吉林省通化市) 二、优秀参与作品(排名不分先后) 作者:陈一雄(广东省厦门市) 作者:邵明建(山东市枣庄市) 作者:李少利(河南省洛阳市) 作者:林廷广(北京市) 作者:张东成(新疆乌鲁木齐市) 根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伊犁•国际旅游谷”旅游形象标志(LOGO)的公告》,上述6件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归伊犁州旅游局所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使用这些标志时必须经伊犁州旅游局书面许可,否则,伊犁州旅游局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三、奖励办法 按照《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伊犁•国际旅游谷”旅游形象标志(LOGO)的公告》中设定的奖励标准,将向伊犁旅游形象标志作品作者奖励人民币3万元,向5幅优秀参与作品作者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及伊犁州直4A级以上景区门票2张。 四、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 2、如对获奖作品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电话:0999-8098155; 3、公告期满后,伊犁州旅游局将向作者发放奖金。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旅游局 2014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