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6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0000元 水利志愿服务标识(logo)征集活动方案

[复制链接]

399

主题

1018

帖子

470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702

推广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活跃会员论坛元老优秀版主荣誉管理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6-5 18:0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打造水利系统“关爱山川河流”志愿服务品牌,根据水利部党组《关于水利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文明委《水利系统关爱山川河流志愿服务行动计划》,经研究,决定在水利系统公开征集水利志愿服务标识(logo)。征集办法如下:
  一、征集内容
  水利志愿服务标识(logo)设计图稿和文字说明。文字说明与标识(logo)设计紧密对应、相互映衬、完整统一,根据水利志愿服务的性质、特点,精确阐释标识(logo)设计理念、内涵,字数应控制在100字以内。
  中文:水利志愿者。英文:Water Volunteer。
  二、征集范围
  全国水利系统的正式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一年以上合同制性质的签约员工,各单位所属水利院校在校师生。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体现志愿服务“奉献社会、提升自己”的理念,贯穿志愿服务“奉献、友爱、进步、互助”的精神,结合打造“关爱山川河流”的水利志愿服务品牌,融入“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和先进水文化。
  2、应征作品要构思新颖、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和可观赏性。
  3、应征作品要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说明两部分。
  4、应征作品要适合在各种载体上推广,能够得到水利系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从6月15日起,至8月15日截止。
  五、征集方式
  方式一:稿件邮寄
  电脑、手绘作品均可,作品尺幅为A4标准大小,作品彩色、黑白各一份。电脑稿件须为A4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或者光盘(高质量BMP格式文件)。
  方式二:电子邮箱
  通过电子邮件投递的作品,要以RGB色彩和BMP格式提交,作品须大于3M。
  有关征集登记表格可登陆水利文明网(http://slwm.mwr.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六、评审奖励
  1、初选。水利部文明办邀请有关专家和志愿者代表,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的设计作品进行初审,确定入围设计作品30件,转入网络投票环节。
  2、网评。入围的设计作品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网站、水利文明网上进行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选出10件候选作品,转入专家评选环节。
  3、终审。水利部文明办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最终确定水利志愿服务标识。
  4、奖励。活动设入围奖10名,由水利部文明办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每幅作品人民币2000元;设最优奖1名,由水利部文明办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0000元;设组织奖10名,由水利部文明办颁发荣誉证书。
  七、征集声明
  1、提交设计作品必须是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水利部文明办无关。
  2、水利部文明办拥有选中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选用作品创作人有义务配合水利部文明办对标识设计进行修改完善。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作品概不退回。
  5、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水利部文明办所有。
  八、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把组织参加水利志愿服务标识(logo)征集活动作为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水利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征集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报送作品的干部职工,请填写《水利志愿服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并于2014年8月15日前连同作品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水利部文明办。
  联系人:殷万维  联系电话:(010)63202893
  电子邮箱:lzbwmb@mwr.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2条2号水利部文明办   邮    编:100053


http://www.chinawater.com.cn/new ... 0140605_352169.html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1-5 16:41 , Processed in 0.439545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