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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科杯”“珍惜资源 爱我国土”有奖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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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0:53: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市国土资源局、团市委、教育局,各市少工委: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 2013年由省国土资源厅、团省委、省教育厅,各市少工委联合主办,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承办的第二届“地科杯”“珍惜资源,爱我国土”的有奖征文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为迎接第45个世界地球日和第24个全国土地日的到来,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当中进一步普及地球科学和国土资源知识,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资源危机意识,提高他们对我国国情和山东省情的认识,使其从小牢固树立起资源节约意识和科学发展观念,经研究,省国土资源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在2014年“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全国土地日期间举办第三届“地科杯”“珍惜资源,爱我国土”的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征文以“珍惜资源 爱我国土”为主题,畅谈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可以对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成就进行评论,可以分析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可以介绍自己节约资源的做法和体会,也可以对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体裁可以是议论文、记叙文、说明文、调查报告、散文,也可以是诗歌或其他体裁。
二、征文范围
2014年山东省在校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
三、征文时间
  第一阶段(征集): 2014年4月20日—2014年6月25日(以收稿日期为准);
  第二阶段(整理评选):2014年7月—2014年9月;
  第三阶段(结果公布): 2014年10月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
征文设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二等奖30名,奖金400元;三等奖60名,奖金200元;优秀奖若干。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一、二等奖学生的指导老师将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综合考虑收到稿件数量、质量情况,合理安排小学生在一、二、三等及优秀奖中所占比例。一、二等奖文章将结集出版,并推荐部分一、二等奖获奖作品在《山东青年报》、《山东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导报》、《山东教育报》等媒体上发表。
五、投稿要求
(一)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作者保证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该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同时整理录入《第三届“地科杯”“珍惜资源爱我国土” 有奖征文》电子版(以下简称:《征文》)。
(二)组织单位须按照要求填写《第三届“地科杯”“珍惜资源爱我国土”有奖征文活动作品登记表》(以下简称:《作品登记表》),信息填写需真实、完整,同一作者投稿数量限定2篇)。
(三)作品要求: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条理清楚、视角新颖、文字流畅,语言文字、标点符号符合国家规范。
六、组织方式
(一)为保证征文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避免稿件遗漏或丢失 ,借鉴往届优秀组织单位经验,本次征文不接受个人来稿,要求:以学校为基本单位进行统一组织实施,做好报送稿件的集中汇总、整理,邮寄、发送工作。各地国土资源局、共青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等部门要确定联系人,协助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每件作品需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征文首页要注明“珍惜资源 爱我国土”征文字样,加盖学校公章,并注明指导教师及联系电话;电子版按来稿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征文.doc》(附件1)。同时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xls》(附件2)。
      邮寄文稿排列次序务必与《作品登记表.xls》中登记编号对应。
(二)邮寄地址:《山东国土资源》杂志编辑部,济南市历山路52号,邮编:250013;电子版《征文.doc》及《作品登记表.xls》发送至:zxzyawgt@163.com
(三)联系人:胡笑伟;联系电话:0531-86568907。
(四)获奖情况请于11月份关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少工委的相关通知公告,评选结果同时在《国土资源导报》《山东国土资源》杂志网站http://www.sdgt1985.com上公布。
七、相关声明
(一)征集活动属社会公益宣传,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二) 主办方有权采用获奖作品进行公益宣传活动,如出版成册、宣传展览等,主办方不再向作者另行支付稿酬。
  (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要求。
  (四)主办方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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