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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泗河 “泉林,我可爱的家”征文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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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14:14: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泉林,名泉荟萃,泉多如林,是泗河发源地,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在其《长相思》中有“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头”的名句。古老的泗河孕育了东夷文化和儒家文化,成就了泗河文明。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泉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确立了“舜帝之乡、卞氏祖源、仲子故里”文化品牌。为进一步宣传泉林,让更多的人了解泉林、走进泉林、感受泉林,山东省泗水县委新闻中心、泗水县泉林镇政府联合发起“泉林,我可爱的家”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征文要围绕描写泉林泉群独特的自然人文资源,展现泉林泉群独特的魅力和泉林(泗河)源头、古卞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参赛作品不限文体,必须是原创新作。思想健康,立意新颖,语言优美,不得抄袭报刊、杂志及网络等刊登的文章,如有违反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征文投稿:
    (1)参加“中国泉乡•圣源泗水《网络诗选》诗歌研讨暨山东泗水新力机械厂企业文化座谈会的各位嘉宾投稿:电子邮箱:zgwxzz@126.com,文稿请标注“泗水诗会征文”字样,文稿注明作者参会姓名、真实姓名、邮编、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2)非参会者投稿:电子邮箱:165057211@qq.com,文稿请标注“征文”字样,文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3)联系人:王瑞,电话:0537-4233611,邮编:273200,地址:山东省泗水县行政服务中心819室。
   (4)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作品评奖:
    征文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征文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由主办单位向获奖征文作者颁发证书和奖品。
  四、奖励办法:
    本次征文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1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品。
  五、截稿日期:
    自启事刊发之日起即可投稿,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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