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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 10000元 常州“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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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1:09: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5-5-17 11:18 编辑

一、参赛主题

(一)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关键词,展示我市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常州的新变化新面貌;

(二)围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关键词,展示常州悠久的历史文化、依法治市法治常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新实践;

(三)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关键词,展示牢记抗战历史、奋发图强的爱国情怀,常州人向上向善、崇文崇德的道德品质,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道德实践,;

二、参赛对象

我市居民、在常工作学习者,均可参加。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文明办、常州日报社、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常州广播电视台、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州市广告协会;

(二)协办单位:华音公益文化基金会(筹);

(三)大赛组委会

主  任:徐  缨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朱明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奚炜菁  市文明办副主任

严国荣  常州日报副总编辑

            何  革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黄  江  常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腾  辉  市司法局副局长

            蔡楚秋  市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曹建中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  骏  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立新  市旅游局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  磊  共青团常州市委副书记

      刘  浩  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毛卫成 华音公益文化基金会(筹)会长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常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由蒋志文、史菊红、周建新、许正宇、瞿磊、韩琳、张杲锷、束网组成,联系电话:85680822。

四、作品形式要求及提交方式

(一)作品形式

1. 参赛作品为平面(漫画)类,每件参赛作品提交时,均需附带作者的联络地址和200字左右的创意文字说明。作品使用JPE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2M。

2. 视频(动漫)类:作品使用常见影片格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480P。

(二)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设计构思精巧,表现新颖准确,有较高的艺术性和时代感。

2. 能充分表现大赛的主题,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内容不含任何商业元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 具有通俗性,有常州元素或地域特色,为广大市民所理解和接受。

(三)提交方式

1. 参赛者提交的每一件参赛作品,应包括三部分:参赛作品本身、创意文字说明、参赛者身份及联系方式。

2.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 大赛邮箱地址:czgygg@163.com,请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提交,并在邮件上注明“2015常州市公益广告大赛”字样。

五、评选办法

1. 初评、复评。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分类进行初评、复评。

2. 公众投票。大赛组委会将复评结果通过中国常州网向公众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活动,网络投票结果作为大赛获奖的重要参考依据。

3. 总评。大赛组委会根据前两轮评选的结果,按照奖项设定数量的3倍确定参加总评的作品,通过评审组进行总评,确定最后获奖作品名单,报大赛组委会统一后通过媒体进行公示。

六、奖励办法

(一)平面(漫画)类

1. 组委会大奖1名,授予证书和奖金10000元

2. 一等奖3名,授予证书和奖金3000元

3. 二等奖5名,授予证书和奖金2000元

4. 三等奖10名,授予证书和奖金800元

(二)视频(动漫)类

1. 组委会大奖1名,授予证书和奖金20000元

2. 一等奖2名,授予证书和奖金5000元

3. 二等奖3名,授予证书和奖金3000元

4. 三等奖10名,授予证书和奖金1000元

(三)优秀组织奖3名,授予证书和奖金5000元

(四)公众参与奖200名(具体办法见网站),奖励主题纪念品一份。

七、作品权属

1. 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属于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且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商标权等其他民事权利,如因参赛作品发生任何侵权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或所获奖项。

2. 大赛参赛作品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参赛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大赛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所有,用于公益宣传。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其他公益广告比赛已获奖作品重复参赛,不接受一稿多投。

3. 除获奖奖金(上列奖金数额均为税前)外,大赛组委会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

4.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大赛组委会享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再加工和公益宣传的权益。



附件: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日报社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常州广播电视台

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5年5月5日


附件
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为参加常州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以下简称“本次大赛”),以下签字盖章的个人或单位(以下简称“承诺人”)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本次大赛比赛规则的前提下,向本次大赛组委会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保证,因其参加本次大赛而提交至本次大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资料是由承诺人独立完成的。承诺人对参赛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二、承诺人自参赛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将其对参赛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本次大赛组委会。
三、本承诺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以做出解释,如发生争议,由本次大赛组委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赛作品标题:                                          
承诺人姓名或名称:                                                
签字或盖章: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签字(适用于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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