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茂名荔枝文化节——“红荔魅影”全市摄影大赛
【活动背景】 近年来,在茂名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经济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茂名作为我国最大的水果生产基地,以名优水果如荔枝、龙眼、香蕉等为龙头的“三高农业”闻名遐尔,其中“荔枝”更是成为我市美名远播的文化名片。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精神,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值荔枝产销季节来临之际,特别策划举办“茂名荔枝文化节”,在全市开展荔枝小姐大赛、名优产品展销会、征文大赛、摄影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其中,“红荔魅影”全市摄影大赛是这次荔枝文化节的重头活动之一,将进一步提高市民对荔枝产业的关注度,大力弘扬荔枝文化,擦亮茂名的荔枝文化品牌,更好地推动我市农业经济、旅游行业和文化产业向前发展。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架构: 主办单位: 茂名市民营企业商会 茂名日报社 茂名市广播电视台 茂名画报杂志社 承办单位:茂名日报社广告中心 二、摄影主题:红荔魅影。可围绕与荔枝有关的风土人情及本届荔枝文化节进行创作。 三、参赛规则: (一)作品要求: 1、大赛仅接受数码照片(含手机拍摄),格式要求为JPEG,所有单张数码照片的大小均要求1MB,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图均可,组图不得超过4张; 2、凡参赛作品除可进行色调、影调调整外,不得进行其他修改或加修饰性水印和边框,否则不予参评; 3、合成及拼接照片,以及其他增加或删减影像内容等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参选; 4、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如:《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并附拍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如:××××年××月××日,拍摄于××地方)。 5、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并独立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的审核责任,凡因著作权、肖像权而引发的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已在网络或其他媒体公开刊发、评奖的作品谢绝投稿。 (二)截稿日期:2015年6月20日 (四)咨询电话:0668-2963810、2963815 四、评选方式:请参赛者在规定日期内上交作品,主办方将于6月25日前组织茂名日报社资深摄影记者评出获奖作品,并在《茂名日报》、《茂名晚报》及茂名新闻网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奖金+证书):2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奖金+证书):5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奖金+证书):7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奖金+证书):10名,奖金各200元 (获奖名额将根据参赛人数适当调整) 部分获奖作品将陆续在《茂名日报·视觉专版》刊登。 六、其他说明: 1、主办方将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审查,不真实或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视为无效或作废。 2、本次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存档。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Q1NTM5OA==&mid=206439193&idx=3&sn=27977fd38821e69add6bf557cd5eedd4&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