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慈溪市社会组织发展较快,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组织体系,在满足公众需求、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弘扬社会组织的正能量,树立社会组织品牌,更好地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现公开征集“慈溪社会组织”标识(LOGO),请各社会组织集思广益,踊跃参与。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15日
征集要求1.设计作品应体现慈溪社会组织的组织理念、主要功能及发展特色,突出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公益性”和“参与性”等元素,突出慈溪地域特色。 2.设计作品以图形为主,并应充分考虑LOGO在各种应用环境中的使用效果,要构思明确、结构清晰、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识别与传播。 3.设计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或手绘版,注明尺寸标准及色彩应用色值标准,彩色电子版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并存储为JPG格式 4.设计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LOGO,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应让人产生歧义。 5.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作品需附有创作思路和设计说明,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如发现有抄袭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主办方将立即取消该作品,并保留相关法律权力。
投稿方式1.作品设计人或团队需提交三项材料: 一、设计作品图稿,即作品的整体效果图,彩色电子版要同时提交JPG格式图稿; 二、设计说明书,即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三、作者基本情况,即个人基本情况(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信息)。
2.设计作品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作者亲自提交,电子邮件(请将上述三项材料压缩打包)标题和邮寄信封背面请注明“慈溪社会组织LOGO征集”字样。 作品征集电子邮箱:cxmgb@sina.com 作品征集邮寄地址:慈溪市民政局青少年宫北路198号(慈溪市民政局民管办) 联系人:孙渊、吴蓉,联系电话:63016011、63015150
3.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作品评选征集截止后,将组织社会组织工作领域相关人士、专家等对作品进行评审。初审评出入围作品五件,终审将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一件录用。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评审奖励: 录用奖1名,奖励1500元; 入围奖4名,各奖励500元;
其他说明1.投稿人不需向主办方交纳任何费用。 2.作品设计人或团队保证本次设计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上述行为而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连带责任由作品设计本人或团队(即作品提交人或提交团队)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录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 4.入围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设计人或团队不得自行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作品。 5.作品如有雷同,最先投稿者有效(以寄发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何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满足社会需要或部分社会成员需要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我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种类型。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Dc0NjQzNA==&mid=206083179&idx=1&sn=23e223c299154fa624a6be1d6c08636e&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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