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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剧本] 30000元 寻找湛江故事 “美丽湛江——碧海蓝天奖”旅游微电影作品征集大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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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5 14:0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寻找湛江故事 “美丽湛江——碧海蓝天奖”旅游微电影作品征集大赛启示启事

2015-07-14 湛江旅游

微电影是当前的一种新兴文化业态,有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光明的发展前景,特别受到青年人的喜爱,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宣传途径。为深度诠释湛江“湛蓝的海、湛蓝的天”城市旅游形象品牌,宣传生态、文化、和谐、开放的新湛江,提升城市美誉度和知名度,加快发展特色旅游业,决定开展湛江旅游微电影有奖征集活动。

一、大赛主题
以“美丽湛江-碧海蓝天”为主题,征集以微城市、微旅游为主要形式的微电影作品,诠释湛江“湛蓝的海、湛蓝的天”城市旅游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湛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湛江市旅游局、湛江日报社
协办单位:市旅游协会、各县(市)区旅游局、壹克影院、广州湾青年会馆、湛江往事书吧、华视教育
官方发布:湛江市旅游局官方网站、湛江新闻网
宣传媒体: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新闻网、湛江电视台、城市联播网
成立湛江旅游微电影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评选活动过程的协调组织和监督。
组  长:彭 晖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张红斌  市旅游局副局长
潘英豪  湛江日报社副总编辑
秘书长:林洪强(湛江市旅游局市场科 科长)
副秘书长:罗弋戈(湛江日报社网络传播中心 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委会,负责活动有关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
办公室
负责人:罗 磊(湛江日报社网络传播中心 副主任)
成  员:林志才(湛江日报社网络传播中心 编辑)
林志华(湛江日报社网络传播中心 编辑)
吴文静(湛江日报社网络传播中心 编辑)
陈振圆(湛江日报社网络传播中心 编辑)
评委组设评委5-7名,聘请旅游、媒体、高校等专业人士组成。

三、大赛赛程及征集要求
湛江旅游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包括作品报送、专家评选及获奖作品公布等阶段。活动从2015年5月份正式启动,至2015年12月底结束。
(一)参与对象
湛江旅游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征集,不限个人或社会团体。
(二)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2015年5月13日——2015年9月30日
征集方式:
第一步:报名登记
意向参赛者应尽早登陆以下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另附主创人员的简介、照片,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邮箱:zjlywdy@163.com)。
湛江旅游政务网:www.gdzjtravel.com/site/zj_zw/
湛江新闻网:www.gdzjdaily.com.cn
咨询电话:15900135890
第二步:提交剧本大纲
报名成功后,参赛者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尽早完成剧本大纲(剧本名称可暂定,字数500字以上),提交大赛组委会审核。参赛者可就剧本、拍摄、设备等方面的问题咨询组委会意见,大赛组委会积极帮助参赛者完成创作。
第三步:作品报送
参赛者在完成微电影作品之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作品。
1、实物资料报送:参赛者将存有作品(附大赛统一片头)、以及花絮、预告片(片花,约1分钟)、剧照的数据光盘1份寄往大赛作品征集受理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宁路17号湛江日报社印刷厂4楼,接收人:林志才,手机:15900135890),注明湛江旅游微电影作品字样。
2、电子资料报送:参赛者将存有作品(附大赛统一片头)、以及花絮、预告片(片花,约1分钟)、剧照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邮箱:zjlywdy@163.com)。
(三)首映仪式
参赛者在作品(成片)报送审核通过后,由主办方统一组织线下的首映发布仪式,大概每个月组织一到两场首映发布仪式,要求主创人员到场与市民交流创作心得。
(四)网络展播
首映仪式后,参赛者将所提交的参赛作品(需附大赛统一片头)上传到百度、腾讯网、优酷网、爱奇艺、湛江新闻网,开始接受网友浏览,并将有关网络浏览路径提交大赛组委会监测。
(五)入围作品展播
所有入围作品,将在10月1日至3日在湛江海洋周主会场(湛江国际会展中心)组织微电影作品展播。
入围作品根据网络人气和作品质量,由大赛评选顾问小组选定。
(六)作品评选
时间:2015年12月18日——12月31日
作品评选以网络点播量和专家评分为主。其中网络点播量占总分20%,专家评分占总分80%,两项分值相加确定名次。
网络点播量:主办方将对参赛的微电影作品在百度网、腾讯网、优酷网、爱奇艺、湛江新闻网等5个网站的累计播放量进行统计,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以此类推,然后乘以20%,为所占总分的分值。
网络点播量截止统计时间:2015年12月18日15:30。
专家评分:主办方组织评委专家打分。
(七)获奖作品公布及颁奖晚会
湛江市人民政府、湛江市旅游局、湛江日报社领导代表出席并颁奖
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
颁奖地点:待定

四、作品要求
1、微电影作品内容充实、生动、健康、积极向上,重点突出,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必须是本次活动征集启动时间之后由主办方统一征集发布的作品。
3、微电影作品时长一般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20分钟。可接受系列作品参赛,但原则上系列作品不可超过3部。
4、微电影作品报送:以数据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存储介质上须标明短片名称、时长、推荐申报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5、微电影作品格式要求:申报的微电影作品格式在MPEG-2、MPEG-4、AVI、MOV四种格式中任选一种,请提供高清版(分辨率1920*1080)的视频文件。参赛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必须有演职人员表。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普通话、方言均可。
6、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参赛作品如违反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获奖等资格。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大赛组委会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
7、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创作者(出品方)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城镇院线等电影放映平台播出、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8、凡到景区创作拍摄的团队和个人,可向大赛作品征集受理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宁路17号湛江日报社印刷厂4楼,接收人:林志才,手机:15900135890)申请办理微电影临时拍摄工作证,提供拍摄团队个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由湛江市旅游局办理“美丽湛江-碧海蓝天奖”旅游微电影拍摄临时工作证,凭工作证免费在景区、景点进行拍摄。景区为拍摄团队提供各项便利条件。
9、所有投稿一律不退稿。
10、凡提交微电影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自愿接受上述各项条款,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五、奖项设置
1、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 1名 奖金30000元;
二等奖 2名 奖金各15000元;
三等奖 3名 奖金各8000元;
优秀奖10名 奖金各2000元。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获奖者自行纳税。优秀作品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有关数字影视大赛活动。

2015年5月13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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