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水城颂
聊城市首届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启事(高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展现江北水城——聊城近十年来的发展变化,现面向全市,举办“中国梦·水城颂”歌曲征集活动。本次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聊城市委宣传部
聊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聊城市音乐家协会
二、征集歌曲(词)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积极向上,感情浓郁,逻辑准确;
2、讴歌聊城市厚重历史、灿烂人文、优美生态、发展成就、美好生活和水城人民开拓奋进、追梦水城的时代精神;
3、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
4、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5、也可单独征集提交歌词。
三、歌曲形式
美声、民族、通俗等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合唱均可。鼓励形式多样、符合新时期音乐发展的跨界创作。
四、歌曲征集时间、方式
1、本次歌曲征集时间为:2015年8月15号前
2、应征作品需提交完整曲谱一式两份(简谱或五线谱均可,A4纸打印,不接收手写稿件)以及乐谱电子稿,须同时录制提交含有人声歌唱的小样(MP3或WAV格式文件)。
3、作品的电子稿命名方式为:县市区单位+作品名+作者姓名。书面稿页底注明作者县市区或单位名称、作者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五、稿件录用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聊城市音乐家协会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审核,将其中的优秀作品统一装订发行,并组织演出。
本次征集的稿件一旦提交,概不退还。
六、报送地址:
所有征集作品在2015年8月15日前完成提交。
电子版乐谱接收邮箱:sdgfl-2006@163.com 2008299@163.com
联系人:高唐音协 葛老师 王老师
联系方式:13406373988 13806353827
七、其他事项
1、凡入选奖以上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2、作品如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所有作品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4、本次活动的专家评审视为最终评奖决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最终解释权;
5、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作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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