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摄影大赛] 5000元 《第五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复制链接]

8万

主题

9万

帖子

27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74318

灌水之王突出贡献论坛元老优秀版主宣传达人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07:4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第五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作品征集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为了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配合国家工商总局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反映和宣传我国地理标志商标发展成果和地理标志产业欣欣向荣的景象,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地理标志商标发展与保护工作,促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个协将继续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指导下,举办“第五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内容
  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会员企业、相关媒体、摄影爱好者以地理标志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及其产地、场景、人物、文化等为题材,积极参加拍摄活动,提交摄影作品。通过评审、颁奖和刊登获奖作品,宣传地理标志商标,扩大地理标志商标的知名度。
二、        大赛安排
  (一)2015年7月-12月,提交参赛作品
  (二)2016年2月,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三)2016年4月,编辑出版获奖作品集。
(四)2016年5月,《光彩》杂志、中国光彩网刊登获奖作品。
三、有关要求
(一)参赛作品内容必须与地理标志商标有关,主题健康积极,能表达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前后特色产业发展、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致富的变化。题材不限,商品、产地、场景、人物、动(作)物、文化等均可。全国地理标志商标名录可在中国光彩网(www.zggc.org.cn)和《光彩》杂志网(www.gcmag.cn)查阅或致电询问。
(二)拍摄角度可自由把握,平角、俯视角、仰角等均可。
(三)参赛作品单幅和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控制在3-5幅,打包备注,照片名称加1-1,1-2,1-3标注。
(四)参赛作品请标明作品名称(8个字以内)、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并附参赛作品说明(150字以内,主要说明所拍摄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名称及产地,作品反映的内容)。
(五)参赛作品可用胶片或数码相机拍摄,黑白、彩色照片不限。作品须原创,可接受的数码修片为:尺寸裁剪、亮度、对比度、色彩平衡调整,不接受摆拍、拼接、后期改变图片主题的作品。
(六)参赛作品统一为JPE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七)参赛者必须拥有对参赛作品的有效版权。举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出版、展览、专题网站使用等,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参赛作品视为废片,不予选用。
四、        奖项设置
  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评选。
(一)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3名,每人奖金3000元;二等奖5名,每人奖金2000元; 三等奖10名,每人奖金1000元。
(二)        大赛设协会组织奖5名,奖金各1000元,主要用于奖励对大赛举办有突出贡献的地方协会。
     以上为税前金额,同时向每位获奖者颁发证书,赠阅一年《光彩》杂志。
五、        活动组织
本次大赛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主办,《光彩》杂志社承办。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大赛领导小组:
组长:  杨文彬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组长:吕志华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
        张久荣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秘书长
成员:  温桂胜  《光彩》杂志主编
         张诚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地理标志审查处副处长
六、        投稿及联系方式
(一)        投稿
严格按照大赛要求将参赛作品以电子图片的形式通过邮件送至大赛专用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省份、地理标志商标名称。
(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518448、010-66517997
     联系人:李滨、张涛
     邮箱:dlbzsyds@163.com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zIyNzExMw==&mid=400409386&idx=1&sn=3677b84d0e21c859ec8cc567620994c5&3rd=MzA3MDU4NTYzMw==&scene=6#wechat_redirect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6-18 17:13 , Processed in 0.473860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