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3-1 12:17 编辑
导读:中国灯都(古镇)国际灯光文化节(下称“古镇灯光文化节”)将于2016年10月在中山市古镇镇举办。为更好地宣传推介“古镇灯光文化节”,彰显盛会特色和个性,现向全球有奖征集“古镇灯光文化节”主题宣传口号。 应征作品要求
1、对“灯光文化节”形象进行总体定位,围绕“灯光文化节”在推动灯饰产业创新驱动、继承传统文化精髓、带动旅游三产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充分展现出灯都古镇的特色和时代精神。 2、字数不超过20个字,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简洁明快、响亮有力,便于记忆和传播,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 3、以简体中文为主,如有需求可以配合简单的英文。国外投稿需要英文配中文。 4、作品配文字解释说明,以诠释宣传口号的涵义和创意思路。 应征者资格 1、应征者无特别条件限制,面向海内外征集,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为体现公平公正,主办单位和参与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不具有获奖资格。 2、一名应征者可提交多个作品,但参加本宣传口号征集每人仅限一个作品有获奖资格。 作品提交方式 1、应征者在中国灯饰之都官网(www.zsguzhen.gov.cn)页面点击“古镇国际灯光文化节主题宣传口号征集”,找到《征集类活动报名表》及《著作权确认书》,填写后与作品一起发送或邮寄。 2、网上投稿 3、邮寄投稿 邮寄地址:中国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1号人民政府办公楼214室,联系人:梁淑贤。国外参赛者咨询电话:0086-076022348862。国内参赛者咨询电话:07602234886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信封正面标“2016年灯光文化节宣传口号”,以邮戳时间为准。 4、宣传口号征集截稿时间:2016年3月1日。 评选办法和作品奖励 评选委员会对征集作品初评出10条入围作品,进行公示后,通过官网、相关媒体以及“灯都古镇”微信平台对10条入围作品进行评选 ,最后选出1条采用作品。 采用奖1条,奖金10000元;入围奖9条,奖金各1000元。 作品权属及使用 1.本次所有征集设计作品在评审后不退还,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 2.应征者应保证其应征作品为其原创作品,该作品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之情形。参赛作品如发生侵权情形,主办方有权取消该应征者的应征资格,并取消相关奖励。因侵权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侵权参赛者自行承担。 3.主办方在收到应征设计口号后,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征集评审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主办单位许可,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设计口号的,主办方有权追究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活动解释权为中国灯都(古镇)国际灯光文化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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