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3-9 15:56 编辑
屯溪区文明委于2015年3月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了屯溪区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志愿服务形象标志、志愿服务宣传口号,历时三个月,受到了社会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活动共收到60位作者投送志愿服务品牌名称224条; 96位作者投送志愿服务宣传口号1109条;11位作者投送志愿服务形象标志15件。 经汇总筛选、网上投票、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入围作品志愿服务品牌名称3条、志愿服务标志2件、志愿服务宣传口号13条,采用作品空缺(见附件)。 现将拟获奖作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10日—3月17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中获奖作品不是作者原创或有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嫌疑的,可向屯溪区文明办举报,电话:0559—2596153。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屯溪区文明委将按照征集活动通知精神,给予入围形象标志、品牌名称每件发放奖励300元,给予入围口号每条奖励100元(为便于发放将纪念品折合成人民币)。 本次活动所投作品屯溪区文明委不再保管、留存,请作者自行处理。 2. 屯溪区志愿服务标志征集拟获奖作品 屯溪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