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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设计] 第24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征集会徽吉祥物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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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21:3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浙江省体育局、宁波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十四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将于2016年8月23—29日在宁波市举行。运动会共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手球、橄榄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软式网球、举重等11个项目,参赛选手为中国、日本、韩国18岁以下的青少年学生。为做好运动会 的筹备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十四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和宣传标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应主题鲜明、寓意贴切,能体现中日韩三国文化特色和青少年运动会的特点,展示宁波作为东亚文化之都的城市形象,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设计语言具有象征意义。
2.作品能够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 会徽、吉祥物作品设计内容应包括名称、意图、颜色、寓意说明;宣传标语应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每条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4.吉祥物设计作品应有正面图、左右侧面图及背面图,设计形象可以是动物、植物、人物等卡通形象,命名恰当、简洁。
5.应征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6.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
7.会徽和吉祥物的应征作品设计稿件为A4彩色稿(电脑绘制,最多不超过4色),电子稿(JPEG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1份和文字说明2份同时报送。
二、征集时间
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4月18日截止。
三、奖励办法
应征作品经专家组评选后,报第二十四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组委会审定。获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奖项设置如下:
(一)会徽、吉祥物
1.一等奖各1件,即作为本届运动会特定标志性作品。颁发奖金5000元和荣誉证书。
2.二等奖各2件,颁发奖金2000元和荣誉证书。
3.入围奖各3件,颁发奖金500元和荣誉证书。
(二)宣传标语
将从应征作品中选出10条宣传标语作为入围奖,给予300元/条的奖励。
四、投稿方法
1.应征作品于2016年4月18日前邮寄(以邮戳为准)至宁波市体育局法规产业处,注明:“中日韩运动会征集”,电子稿直接发送至ckjs2016@sina.com;作品可以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须注明姓名、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电话、邮箱,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 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3. 作品一经采用,其版权、使用权、修改权归第二十四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组委会所有。
4.作品提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或发生的损毁、丢失情况,责任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邮编:315166
联系单位:宁波市体育局法规产业处
联系电话:0574-87186135;传真:0574-87276890
电子邮箱:ckjs2016@sina.com
评奖结束后,将于2016年5月在宁波体育局网站(www.nbty.gov.cn)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及获奖的会徽、吉祥物和宣传标语。

            第二十四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组委会
                     2016年3月18日


http://www.nbty.gov.cn/info.aspx?aid=1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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