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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1000元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征集“教师发展讲坛”名称、LOGO设计方案启示 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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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07:0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助推教师专业成长和全面发展,丰富教师的学习方式,建立以校为本的研修机制和教学交流探究互动体制,促进教师专业反思、成果分享、学术交流、理念创新,实现教师的共发展和共同提高,学院拟开展“教师发展讲坛”活动。现就征集“教师发展讲坛”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教师发展讲坛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是学院教师发展工作的体现,是品牌化的开端。征集、评选讲坛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能更好地打造我院教师发展品牌,提升学院知名度。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广大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截止时间
讲坛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征集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四、征集作品要求
1、讲坛拟以“展示·分享·成长”为宗旨,力争打造成促进教师学、教、思、说多维能力自主发展和个性成长的交流学习平台。讲坛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须紧扣教师发展主题,体现讲坛的目的和意义。
2、讲坛名称须简短精辟,朗朗上口,新颖独特,特色鲜明,寓意深刻,雅俗共赏。
3、讲坛名称创作者要对文字含义、所含典故和出处以及所蕴涵的深刻意义做必要说明。LOGO设计方案亦需要创作者做必要说明。
五、投稿要求
1、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一经被采用(包括部分采用)并支付奖金后,作品著作权归学院所有。
2、稿件如为打印稿,一律采用A4纸规格,也可用光盘、移动磁盘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投送电子版。
3、应征作品内请一律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4、来稿请在注明“征集投稿”字样。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5、允许一人投多个方案。
六、评选和奖励
所有作品经初评后,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分出等次,并选定最终方案。
本次征集活动入选作品和采用作品,奖励办法如下:
1、讲坛名称:中选作品的作者给予1000元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如讲坛名称最终属整合而成,给予入围作品中采用其元素的作者500元奖励;入围作品的作者给予200元奖励。
2、LOGO设计方案:中选作品的作者均给予1000元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如LOGO设计方案最终属整合而成,给予入围作品中采用其元素的作者(视采用情况)500元奖励;凡入围作品的作者均给予200元奖励。
3、每个作品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七、投稿方式
邮寄方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1000号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25006)
联系号码:0577-88423592(内线 773592)
E-mail:597327228@qq.com
联系人:夏守慧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1106814&ver=1&signature=zGt4mB7wKZPC152XdyEyDBt0iUFX6-V0qDLvcVxB8LByYJJm2wra1AMXKnBmmZbCtBfeInibz2Iy*bre9UMk0GzV4amCu1P68m0PzxWb3JVw*ug7IpS6qw8dUPQ88-VeP81bn3TwdqOK5VHIoWt2NgQEl43e6292Zgv0uYABR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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