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5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歌词曲谱] “我们爱海洋”歌曲征集活动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4361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6-27 16:1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将建设“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构想落到实处,弘扬海上丝绸之路精神,唱响海洋新丝路,用音 乐连接“中国梦”与“世界梦”,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和福建省文联将联合举办“我们爱海洋”—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活动宗旨
征 集评选活动应突出福建特殊海域战略地位和地域鲜明特色。福建地处中国东海之滨,是我国海洋大省,同时福建是我国海洋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也是古代海上丝绸之 路的重要起点和发祥地,拥有四、五千年的海洋文化历史。活动以音乐文化为载体, “扬帆海丝,拥抱海洋”为主题,力求推出一批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歌曲,进一步提升福建的音乐文化影响力。
二、组织机构
活动主办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活动承办单位: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定活动方案,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出席相关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方案,处理日常事务及与征歌活动相关的所有组织筹备工作。

三、征集作品要求

征集作品应以“我们爱海洋”为题材,挖掘和讲述富有浓郁福建海洋文化的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阐释、宣传和讲述人们拥抱海洋,感恩海洋,善待海洋的博大情怀。作品提倡多样化,坚持思想性、艺术性与可听性相结合。
应征作品仅限于2015年以来创作的、未在国家级征歌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作品。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活动时间:

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0月1日,分两段进行。

(一)歌词征集:即日起至2016年5月1日。将从参评的歌词中评出入选作品50首,刊登于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百花文艺网、福建文艺网、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及《福建音乐界》等。

(二)歌曲征集:2016年6月26日至2016年10月1日。主要从入选歌词中谱曲,选用50首之外的歌词谱曲也在征集范围内。

五、评奖方式

征集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将评出优秀作品奖十首,入围作品奖十首,颁发获奖证书。

对获奖作品,将进行编配、整理和制作,出版CD 专辑。其中在获奖歌曲中精选5首作品,进行重点推广宣传,并储备报送参评国家级的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六.投稿方式和要求

作 者须从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网址:www.fjyyjxh.com)下载作品登记表和作品版权授权书,按要求填写后,连同曲谱寄至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我们爱海洋音乐征集活动”评选活动办公室。(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大楼209室,邮编:350025)应征作品采用简谱、五线 谱,A4纸打印,一式11份,其中一份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创作时间和联系方式,并把乐谱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fjyyjxh@163.com,每位作者限报2首作品,歌曲作品尽量提交成品音响或小样(须是WAW和MP3格式)CD 2份。

联系人:葛清 联系电话:0591-83712842。

http://bhwyw.fjsen.com/2016-02/02/content_17290653.htm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1-29 21:48 , Processed in 0.458118 second(s), 25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