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宣传通川区纪检监察工作,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体现独特的通川廉政文化,扩大社会影响力、传递正能量,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察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通川纪检监察标识(LOGO)和篆刻设计。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通川纪检监察标识(LOGO); 2、“通川纪检监察”篆刻设计。 二、征集要求: 标识和篆刻设计内容应积极向上,体现通川区纪检监察工作特色,蕴含“廉洁”、“清正”等元素,可包含“通川纪检监察”等文字(汉语拼音),体现通川人文历史,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 三、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的通川区纪检监察标识(LOGO)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本次征集的“通川纪检监察”篆刻设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由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察局主办。由通川区纪委监察局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五、征集方式 征集作品投稿可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进行,信函投稿须为打印稿。务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地址:达州市通川中路196号,通川区纪委宣教室,邮编:635000。联系人:张元强,QQ:17283046,联系电话:0818-2123106。 电子邮件发送地址:17283046@qq.com,电子邮件以“标识征集活动”作为邮件主题。 六、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4年8月20日开始,2014年9月10日截止。 揭晓时间:2014年9月20日前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布,并及时通知获奖者本人。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如果征集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将取消参评资格,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2、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单独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获奖奖金,收回荣誉证书,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备底稿。 4、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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