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已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管理、资助、扶持与引导艺术事业发展又有了新平台、新渠道、新机制。 国家艺术基金为公益性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围绕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四大方向进行资助。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国有或民营、单位或个人,均可按申报条件申请项目资助。欲了解国家艺术基金的详细介绍,请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网址:www.cnaf.cn)。 为增强社会对国家艺术基金的认知和了解,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国家艺术基金”标识设计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征集内容:“国家艺术基金”标识设计作品。 二、 征集范围:面向社会。(个人或机构均可参加) 三、 征集时间:2014年8月20日起至9月30日止。 (以接受应征方提交作品的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四、 内容要求:内容包括“国家艺术基金标识设计”、 “国家艺术基金文字设计(中英文格式各一)、”国家艺术基金标识与文字的设计组合”。标识设计应体现国家艺术基金设立的宗旨,创意鲜活,艺术性强,辨识度高,适用于各种传播用途,适合于单色或彩色印刷。 五、 格式要求:参评作品以数码图片形式提交,显示 像素为800×600以上,存储量为1MB以内,文件格式为JPG。 六、 报送方式: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征集活动的专门 邮箱;文件名称为“设计团队名称/个人姓名+国家艺术基金”,并附不少于500字的设计团队/个人简历和创意说明;提交时请提供除电子邮箱以外的手机、座机等有效联系方式。 七、 评审程序及奖励标准:本基金将邀请业内专家组 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提交作品进行认真、公正的筛选,经专家评审选中的作品,管理中心给予5万元的奖励,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组织传播推广活动。 八、相关事宜:1、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方享有修改和使用权;2、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3、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品,一经查实,活动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由侵权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所有。 联系人:范莹麒 赵彦 联系电话:010-68498646 010-68498647 联系邮箱:fanyq920611@163.com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14年8月18日
http://www.culturalink.gov.cn/portal/pubinfo/101001/20140821/23583c93319b486ca39c2826fa788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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