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评职论文要求,初中高级教师评职标准,省级国家级正规CN号期刊发表 高校教师评职标准,教师评职审核标准,教师评职标准,国家级正规刊物有CN号快速发表,省级正规刊物,新闻出版总署可查 1、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有论文在省(部)级学术会上获奖。 2、参编已出版使用的著作或教材,个人撰写二万字以上。 3、获校级优秀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参加完成的科研课题、项目或研究成果获地(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证书获奖者);或取得1项发明专利或应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4、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申报思政学科,需获校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两课”教师、师德标兵、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的先进个人等。 第十一条副教授任职资格,除应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认真钻研教学方法,在教学实践中观点正确,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一),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以上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工农医科3篇,其中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文科8篇、理工农医科5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普通本科院校中担任公共政治课、公共德育课、公共体育课,公共基础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及专科学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的教师,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其中:文科5篇、理工农医科3篇。外语、艺术课教师发表较高水平论文4篇。 专科学校、高职院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申报思政学科,需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两课”教师、师德标兵、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的先进个人等,且发表较高水平论文4篇。 2、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或教材1部,其中:文科十五万字、理工农医科(合艺术、体育、外语)十万字以上;或主编过高校教材1部二十万字以上,个人在其中完成三万字以上;或参编较高水平的著作或教材,文科二万字(以科研为主的二十五万字)、理工农医科(含艺术、体育、外语)十五万字(以科研为主的十八万字)以上;或艺术。体育、外语教师个人作品专集1部(30件以上),以上均还要求发表学术论文1篇。外语教师独立翻译过1部或主译过2部公开出版的文学名著或学术著作十万字以上,且发表有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 3、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四等奖的第一获奖者;或省(部)级相应奖项三等奖、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的第一获奖者,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的第一获奖者;或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奖计分表》(附件二)计算达到20分以上者。 4、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参编较高水平的著作或教材五万字以上,科研获奖计分10分以上。 5、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完成后通过相应组织鉴定,获得较高评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并发表8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文科3篇、理工农医科2篇。 6、在科技成果推广等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近五年来新增利税50万元以上(提供发票和县级以上税务部门证明),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7、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教师有2件(组)作品获省(部)级(指省级以上文化艺术主管部f门或专业学术机构主办的参展、参演)三等奖,或1件作品获省(部)级二等奖、或2件作品被核心期刊刊用,以上均还要求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或举办较高水平的专场表演(2人以下或第一导演、编剧)、作品展览(个人)2场次,且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 8、音乐、戏剧、舞蹈教师有3件(首)音乐作品(含创作作品)被省级以上电台、省电视台录制并公开播放,或主教的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获二等奖,省(部)级比赛获一等奖;或美术、设计、雕塑教师有2件(组)作品被选入全国美术、设计类作品展(指省级以上文化艺术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机构主办的展览人或有3件(组)作品被省(部)博物馆、美术馆收藏;或设计教师承担省(部一)级设计项目的中标二次设计项目,设计方案被采用和实施,以上均还要求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 9、体育教师获得国家级裁判称号;或所训运动队(员)经过二年主训,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获得1枚银牌或2枚铜牌,以上均还要求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 第十二条教授任职资格,除应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认真钻研教学方法,在教学实践中观点正确,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一),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以上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l、发表创见性的论文:文科10篇、理工农医科7篇,其中有3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出版过有创见性的学术著作或教育部统编高校教材1部,其中:文科三十万字、理工农医科二十万字以上;或主编出版过创见性的高校教材1部三十万字以上,个人在其中完成字数累计十万字以上,以上均还要求发表创见性论文3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外语教师独立翻译过1部或主译过二部公开出版的文学名著或学术著作二十万字以上,且发表创见性论文4篇(其共有3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3、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第一获奖者;或省(部)级相应奖项和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的第一获奖者;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第一获奖者;或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奖计分表》(附件二)计算达到40分以上者。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级的其它重大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重点攻关课题或工程项目2项,完成后经相应组织鉴定,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并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且发表创见性论文3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5、在科技成果推广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近五年来新增利税500万元(提供发票和县级以上税务部门证明),且有2篇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6、艺术、体育、外语教师出版有创见性的著作、教材1部(二十万字以上);或高水平的个人作品专集1部(30件以上);或主编公开出版有创见性的高校教材1部(二十五万字以上),个人在其中完成四万字以上,以上均还要求发表有创见性论文2篇(其中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7、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教师有2件(组)作品获省(部)级(指省级以上文化艺术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机构主办的参展、参演)二等奖、或1件作品获省(部)级一等奖。或2件作品被核心期刊刊用,以上均还要求发表有创见性论文4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或举办高水平的专场表演(2人以下)、作品展览(个人)3场次,且发表创见性论文2篇(其中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8、音乐、戏剧、舞蹈教师有5件(首)音像作品(含创作作品)被省级以上电台、省电视台录制并公开播放,或主教的学生在全国专业比赛获一等奖,省(部)级比赛一等奖二次;或美术、设计、雕塑教师有3件(组)作品被选入全国美术、设计类作品展(指省级以上文化艺术主管部门或专业学术机构主办的展览),或有5件(组)作品被省(部)博物馆、美术馆收藏;或设计教师承担国家级设计项目或设计项目中标3次,设计方案被采用和实施,以上均还要求发表创见性学术论文2篇(其中有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9、体育教师所训运动队(员)经过二年主训,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取得1枚金牌或2枚银牌或3枚铜牌,且发表创见性论文3篇(其中有2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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