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深圳市作家协会、深圳市大鹏新区作家协会、《特区文学》杂志社、《打工文学》周刊为了推介扶持更多优秀作品和作家,促进文学事业繁荣发展。扩大大鹏在海内外的影响,提升世界级滨海旅游度假区的文化内涵,特举办首届“大鹏文学奖”全国征文活动。并计划此后每两年一届,努力打造成为深圳文学界的又一张文化名片,把“大鹏文学奖”办成万众瞩目、举国闻名的重要活动。 征文结束后,相继在大鹏新区进行初、终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奖。评委名单保密,避免拉票贿选影响评奖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权威性。获奖作品将在省市主流媒体和网站上公示和公布本届获奖作品名单及授奖评语。评奖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举行颁奖典礼,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评委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征文要求:(一)关注生活,贴近时代;主题积极,艺术上乘;呼唤情怀真挚、细节丰满的纯文学作品,切忌空泛抒情。(二)以“魅力大鹏”为主线,凝聚大鹏风华,聚焦新区变化。围绕大鹏红色历史、外来建设者、旅游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文化遗产,以及述说“我”与大鹏发生的故事等为题材的作品优先考虑。(三)体载不限,小说、诗歌、散文均可(小说20000字以内;诗歌100行以内,散文8000字以内)。(四)投稿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转摘,不得一稿多投。如有冒伪、抄袭,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资格,已领取奖项者,由主办单位追回原奖项, 若未遵守参赛规定及条款者,视同弃权。(五)所有参赛作品均以Word格式编排,发邮件时主题栏写明“大鹏文学奖征文”字样;文章首页注明征文体裁;稿末请付真实作者简介,注明作者姓名、笔名、性别、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引用资料来源等。 评奖标准:(一)参评作品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有利于深化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有利于倡导用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有利于加强文化强区建设。(二)重点关注展现时代精神、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反映时代生活追求、彰显社会新风尚的优秀作品。(三)重视讲求作品的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传统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尤其推崇具有岭南风格和大鹏特色,奖掖富有可读性和感染力的精品。(四)提倡题材和体裁相统一,表现形式和艺术手法多样化,突出个性化。(五)坚持以作品质量取胜,摒弃总体明显缺陷、内容出现硬伤之作。 奖项设置:共设小说奖、散文奖、诗歌奖3类,每类奖项设一等奖1个(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2000元),三类奖共18个。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征文使用:优秀作品将选登在《特区文学》《大鹏文学》《打工文学》周刊上,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宣传推介,不另付稿酬。
举办时间:从即日开始至2017年4月30日止。 征稿对象:全国各地专业作家和业余文学作者。 投稿邮箱:dpwyzz@163.com 主办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深圳市作家协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作家协会 协办单位:《特区文学》杂志社 《打工文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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