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以温泉扬名中外,温泉品质“浙江第一、华东一流”。 1997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武义温泉旅游度假区,是“浙江省首批特色小镇”创建对象,也是国土资源部命名的浙江省首个、迄今唯一的“中国温泉之城”。依托温泉资源,围绕“打造中国温泉名城 构建东方养生胜地”发展目标,先后被评为“中国温泉养生生态产业示范区”“浙江省旅游发展十佳县”。 为更好的展示“武义温泉小镇”,科学归纳提炼和系统宣传推广武义温泉整体形象也显得尤为重要,现正式启动武义温泉LOGO征集活动,诚邀个人和单位积极参与,征集规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武义温泉标识形象LOGO(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征集时间 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9月5日(应征作品以寄出邮戳及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作品要求 (一) 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突出武义温泉特色,充分体现温泉给武义旅游带来的沸点。 (二)创意独特,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化元素,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 (三)高雅美观,形式简洁,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印刷、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四)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四、应征要求 应征者需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图片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同时附上该作品的设计说明、设计思路。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为方便后期修改,凡使用photoshop或其他软件制作者请保留原photoshop或JPEG格式)。 五、提交办法 电子邮件两种形式进行提交,应文请打包成统一文件夹格式(可做成RAR压缩包),信封及电子邮件请注明:“武义温泉标识(LOGO)征集”。邮寄信封请提交至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邮编:321200。 六、奖励办法 优秀候选作品奖3件,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最佳设计作品奖1件,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七、作品处置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八、知识产权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自作品成为形象标识之日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其他单位使用知识产权归属主办方的“LOGO”的设计及其作品,必须经主办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主办方有权对成为“武义温泉” 标识的设计及其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九、其他说明 (一)主办方拥有武义温泉形象标识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二)获奖奖金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三)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浙江省武义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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