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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组织新林区宣传推介语等征集作品第二阶段投票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洪荒之力    时间: 2017-5-8 16:53
标题: 关于组织新林区宣传推介语等征集作品第二阶段投票的通知

新林区宣传推介语自面向全国征集以来,北京、上海、广东、云南、四川、浙江等全国25个省、市作者踊跃参与,征集到“新林区宣传推介语”“特色小镇命名”“佛山景区命名”“旅游形象标识”四类作品2300余条。通过第一阶段初评,经地委宣传部、地区摄影家协会等10位区内外行业代表评出入围作品共计184条。这些入围作品将转入第二阶段公众投票环节,投票分为现场投票和微信投票两种方式。



现场投票


1、区局领导投票。组织区委、政府、人大、政协、林业局、资源监督、武装部等单位处级领导进行划票,区委宣传部负责统计结果。

2、各镇场、社区、基层单位投票。按照区委宣传部制定的选票模板,各镇场自行打印并组织本单位至少60名职工进行划票。其他基层单位按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70%数量自行打印并组织划票。各单位将投票现场图片、选票及划票统计结果报区委宣传部。

3、机关各科室部委办投票。由机关工委组织60名各科室部委办干部统一在区微波楼进行划票,并按照发放数量回收统计结果。

4、教育系统投票。由各初中、高中学校自行组织90%以上学生进行划票,特别是初中、高中应届毕业生,在他们即将考入新学校后能扩大新林区推介语名片效应。



微信投票


1、在新林宣传、新林旅游微信公众号设置界面,面向全国进行投票。

2、制作投票说明页面。宣传部、旅游科制作可留言的投票页面,投票人在投票后可留下自已对某条推介语的评价或自己提出新的推介语。为增加投票环节的互动,对精选留言择优给予奖励,并以微信的形式发放红包。



投票要求


1、各单位纸质投票于6月30日前完成,教育系统投票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完成。

2、微信投票分项进行,每项投票时间为2周,四项推介语投票时间共计2个月。



评审公示

按照微信投票权重占70%,党政机关等各方面代表现场投票权重占30%的评选标准,统计投票结果,经评审委员会议同意后将优秀推介语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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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其东    时间: 2017-5-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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