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5-23 21:28 编辑
2017年是芷江侗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为充分展示自治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积极营造团结、喜庆、发展、奋进氛围,进一步丰富县庆活动内涵,经请示县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特向全省征集县庆活动徽标设计图案。
一、征集对象 全省所有从事设计、形象战略、品牌发展或有徽标设计制作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设计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征集作品的要求 1、应征作品需体现“胜利芷江·美丽侗乡”县庆主题,要内涵丰富,富有新意,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和象征意义, 能充分体现芷江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和平文化、胜利名城的特点,准确反映芷江县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芷江各族人民勤劳勇敢、开拓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设计作品应均属于原创和具备使用价值,易于识别,便于拓展设计、制作、悬挂、佩戴,可用于各种尺寸、特许产品(如T恤、背包、帽子、胸徽)以及适合用于媒体宣传和庆祝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 3、应征作品提交内容及相关要求:①应征作品一律分别提交纸质及电子稿件。②应征作品需提交作品创意说明一份(不超过300字,打印于一页A4纸),就文化背景、设计元素、色彩运用等做出详细阐释说明。③提交设计人信息一份:将作者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含手机)、邮箱、邮寄地址等用A4纸打印,不超过一页。④应征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应征人(团体)名称及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⑤应征作品必须通过邮局挂号或快递的方式邮寄到芷江县庆办。 4、设计作品均由设计人自留底稿,一概不退稿。
三、征集作品评选及奖励 征集结束后,芷江县庆办将组织专家评选出3件入选作品,入选作品将在媒体公布,并专函通知作者。同时提交县庆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充分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报县委常委会审定,确定1件获选作品为县庆活动徽标,并对获选和入选作品分别颁发证书。获选的作品将一次性获奖励人民币20000元,其它2件入选作品,每件作品一次性获奖励人民币5000元。
四、作品权属及使用 1、入选作品的设计人自邮寄征集活动作品之日起,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设计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他权益全部转让给芷江县庆办。转让后将不再享有专有权,并无条件地放弃著作权。 2、最终获选的徽标设计作品将成为芷江侗族自治县成立三十周年庆祝活动徽标。未经芷江县庆办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五、征集时间及投稿方式 征集活动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截止2017年6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应征作品需注明“芷江侗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应征作品”字样。 联系人:张 勋 电 话:0745-6822829 手 机:15974021077 邮 编:419100 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3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芷江宾馆一栋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