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和校赋是学校精神的载体、文化的标志,是树立学校形象、凝聚人心、激励师生不断开拓进取的一面精神旗帜。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师生凝聚力,南充市高坪中学决定在创建省级示范高中期间开展校歌、校赋的征集活动,欢迎全校师生及广大社会友人踊跃投稿。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校歌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为词、曲单一作品,也可以是词曲完整作品(如果词、曲一同谱写,可用录音形式、清唱形式,有简谱、五线谱、伴奏或配器者为佳)。 2.歌词语言应雅致凝练,简明易记,便于记忆和集体歌唱,内涵意蕴深远。 3.歌词内容要充分反映我校的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和办学特色,既要充分反映“立高世之德、建高世之业”的办学理念、“德高立人、业高达人”的校训、“向上向善、仰高达远”的校风、“敬业爱生、德行高远”的教风、“勤勉善思、志高笃行”的学风、“队伍高素质、设施高标准、教育高质量”的办学目标;又要反映高坪中学32年的办学历史,展现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时代精神,更要体现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仰高”(德育工作高品位、课堂教学高效率、体艺活动高档次)校园文化气息。 (二)校赋征集要求 1.作品能充分体现“赋”的文体特色,文采飞扬、清新流畅,且能言之有物,达到思想与艺术性的完美统一。 2.内容能够体现办学历史、学校精神、办学特色(见上述第3小点),且富有时代气息,具有感召力。 二、投稿要求 1.电子作品请发至邮箱:46746664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校歌校赋征集活动”。 2.纸质稿件请邮寄至:四川省南充市高坪中学行政办公室,邮编:637100,联系电话:0817-3338526。 3.投稿时附简要的创作说明、寓意阐释及作者基本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引用典故的,要注明典故出处并附相关原文。 4.来稿必须是未经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5.一人独立或多人合作完成均可,个人或集体投递的作品数量不受限制。 6.所有应征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7.活动截止日期:2017年10月30日。 三、评选及奖励 1.征集活动截止后,学校将分别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及师生代表对校歌、校赋作品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及时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信向社会公布(学校概况请参阅http://www.ncgpzx.cn/)。 2.作品采用后的奖励,校歌5000元,校赋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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