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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2万元 中国扬州2500周年城庆主题歌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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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0 14:2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扬州市将迎来建城2500周年。这是扬州城市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扬州名城建设的新起点。为进一步展示扬州的城市特色,展示扬州“最中国很世界”的城市形象,谱写好“中国梦扬州篇章”,扬州市迎接建城2500周年重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扬州市城庆办”)和扬州市文广新局特面向全国征集扬州建城2500周年主题歌歌词。

  一、征集要求

  1.歌词以扬州2500周年城庆为主题而不局限2500周年城庆;体现扬州城市精神与扬州人文精神,体现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扬州特点,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

  2.歌词应为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歌词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关键元素或整体创意不得出现侵权行为。

  二、征集对象和时间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

  2.征集时间:2014年9月10日- 2014年11月10日。

  三、征集方式

  1.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报送的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邮件发送至yzmcys@163.com1808577562@qq.com,作品后请附上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个人信息。

  2.非电子格式稿件请邮寄至扬州市兴城西路1号扬州大剧院名城艺术网;征集咨询热线0514-85822618,联系人:夏宏业。

  3.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歌词评选原则及时间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2.征集结束后,由扬州市城庆办和扬州市文广新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底评选出获奖作品,经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并授权发布。

  五、奖项设置

  1.一等奖1首,奖金2万;二等奖2首,奖金5000元/首;三等奖5首,奖金2000元/首;以上奖励税费自理。

  2.扬州市城庆办、扬州市文广新局将优先推荐获奖作品给作曲家谱曲。

  六、相关说明

  1.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投稿或使用,坚决杜绝模仿、抄袭、剽窃、改编等现象。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发放的奖金全额追回,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如因投稿人的不良行为给征集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包括商誉损失等),投稿人还应向征集单位负赔偿等法律责任。

  2.扬州2500周年城庆主题歌歌词征集的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自始即归扬州市城庆办、扬州市文广新局与作者所共有。扬州市城庆办、扬州市文广新局有权对成为扬州2500周年城庆主题歌歌词的作品进行增删修改和再创作;未获奖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3.参赛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栏请标明“扬州市2500周年城庆主题歌歌词征集”字样。

  4.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者均视为承认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城庆办所有。

  七、入围作品公示及发布

  1.扬州网络媒体:中国扬州门户网站群、名城扬州网、无限扬州网、扬州网等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微信。

  2.扬州本地媒体:扬州电视台、扬州人民广播电台、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时报、扬州广播电视报、扬州广电户外频道等。

  本次活动由“和昌地产(集团)”特约赞助,特此感谢! 扬州市城庆办

  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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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9-10 15:55:40 | 只看该作者
歌词征集,大户该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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