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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1000元 新林电视台台标征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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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6 08:04: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3-1 22:48 编辑

为更好地展示大兴安岭新林广播电视台的崭新风貌,优化新林广播电视台的品牌形象,增进电视与大众的沟通交流,新林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标,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新林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电视行业特点,符合电视视觉效果。
2、台标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和识别。
3、台标必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设备、场地、印刷品、徽章以及电视衍生品的标识。
4、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律法规规定,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义。
5、与其他电视台的台标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等各种类型;台标图案必须填色,无需装裱。
2、稿件要简洁大方、整洁清晰、色彩鲜明。
3、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 , 以A4纸绘制或打印,请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
4、来稿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A4纸统一打印规格。
5、设计图案及文字说明都需要上传电子版,上传邮箱:xlgbdst@163.com
6、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将正式书面通知作者,并签署《新林广播电视台台标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 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均归新林广播电视台,由新林广播电视台按有关法规申报知识产权。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7、来稿一律不退,未中标方案作者可自行处理。
8、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
9、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兴安岭新林广播电视台所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
三、作品投递
1、信件方式。
信件邮寄的方式投递
投递地址:黑龙江大兴安岭新林广播电视台 办公室
邮编:165023   收信人:牛淑英  电话:13845786667
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台标征集稿件”字样。
2、直接投稿
到广播电视台办公室直接投稿
联系人:牛淑英  焦旸
联系电话:0457-3189310
3、电子方式投稿
电子稿件的方式报送到邮箱。
邮箱地址:xlgbdst@163.com
四、评选奖励办法
1、新林广播电视台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从中选出入围作品4件,并适时通过新林广播、电视台、微信、新闻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广大居民及网民评选。最终,在综合专家评审组意见和投票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中选作品,并择时向社会公布。
2、最终被采用的台标设计者将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元。未被采用的入围作品将获得奖金人民币200元。

新林广播电视台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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