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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口号] 延吉市旅游宣传推介语、标识征集中 丰厚大奖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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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 14:09: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2-1 14:34 编辑

2018-02-01 王晓彤 延吉新闻网
  延吉新闻网2月1日讯(记者 王晓彤)记者从延吉市旅游局了解到,即日起,延吉市有奖征集旅游形象宣传推介语、宣传标识(logo),征集时间截至2018年3月30日24:00时(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本次征集活动奖励丰厚,设置宣传推介语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1名,奖励3000元;三等奖1名,奖励2000元。宣传标识将选定最能代表延吉市旅游形象的一个标识,认定为延吉市对外旅游宣传推广标识,奖励30000元。

  征集要求

  主题突出,能全面准确反映延吉市旅游形象及旅游主题,充分体现延吉市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宣传推介语要求文字精炼,具有感染力,民俗地域特色鲜明,寓意深远,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

  宣传标识要求艺术感强,具有艺术感染力,寓意深远,具有地域特色,便于记忆,有利于宣传和推广的使用。

  注意事项

  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投稿应征人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获奖作品完全所有权归延吉市旅游局所有,且任何他人及组织不可将获奖作品再做他用。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评选过程中,如参赛作品没有达到获奖要求,奖项将空缺。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延吉市旅游局。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提交方式

  投稿地址:延吉市旅游局投稿邮箱为yjslyj@sina.com

  邮寄: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延吉市人民政府6楼 B610室 延吉市旅游局市场科,邮编:133000。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作出详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在稿件中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旅游宣传推介语征集”、“旅游宣传标识(logo)征集”字样。

  作品评审时间为2018年4月9日,并于4月25日在延吉新闻网和延吉电视台公布评选结果。如有疑问,可联系延吉市旅游局市场宣传科科长赵庆元,联系电话:0433-2528523。

http://wap.yanjinews.com/?id=1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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